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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时间:2022-08-03 17:03

来源:中国水网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本建成川东渝北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展望2035年,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人居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广安”目标基本实现。

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零二二年七月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广安市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顺利完成“天蓝地绿水清”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蹄疾步稳,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改革取得突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印发《广安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广安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工作方案》《广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大力促进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期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单位GDP 能耗累计下降16.81%,完成广安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以及7家水泥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医药、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建成城市网格微站126个。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洁净水”行动,推行“用双脚丈量河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十小”企业取缔关闭工作,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10座(总量达到201座),配套管网1376公里,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处理能力总计42.3万吨/天。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安市工作方案》和《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三)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全市各类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提升明显。2020年,广安城区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90.7%,较2015年提升14个百分点;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1μg/m3和32μ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40%和33%,空气质量提前一年达标。2020年,市域内国、省考核断面全部稳定达标,嘉陵江稳定保持II类水质,渠江干流年均值首次达到II类水质,大洪河、御临河继续保持III类水质,重点小流域水质总体有所好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无劣V类水体。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3.8%,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断面达标率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目标要求,土壤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四)生态保护与修复卓有成效。

积极推进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建设,在优化嘉陵江经济带发展的同时确保生态质量提升。扎实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全力打造以“三山两江一河”(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嘉陵江、渠江、御临河)为主体的华蓥山国家生态保护示范区。扎实开展“绿化广安”行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河湖湿地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39.61%(含四旁)。

(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环境监察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水平全面提升。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顺利挂牌,实行局队合一,职级并轨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中省督察问题整改,无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表1—1 “十三五”主要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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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纳入县(市、区)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

二、“十四五”面临挑战和机遇

(一)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大气环境治理成效不稳固,广安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能稳定达到90%以上,部分区域臭氧污染问题逐渐凸显,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长滩寺河、廖家河、芦溪河、西溪河等重点小流域部分河段污染仍较为突出,全民水库和七一水库等湖库水质仍需改善,跨界流域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仍不理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范围广、问题多、投入高、难度大。土壤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矿山环境治理问题亟待深入。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存在破坏和退化现象,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压力较大,生态屏障建设亟需加强。

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任务较重。产业结构不优、主导产业不强、创新能力较弱,高耗能、低附加值传统工业占比较大,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占比不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不高,能源结构仍有较大调整空间。交通运输公路货运比例较高,铁路和水运占比较低。用地结构不合理,产业围城、化工等企业沿江分布现象依然存在。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程度不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全面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仍需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偏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收集率偏低,运行维护能力不足,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建制镇及农村区域垃圾收集力度和范围需要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处置尚处于无序状态,新污染物防治短板突出。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较为单一。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体系尚未健全,相关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不能有力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设计基本完成,而配套机制、能力建设、有效实践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方面相对滞后。环境预警预测、环境安全防控、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和提升,综合执法合力尚未形成。生态环境执法、监控、监测、统计等领域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不强。

(二)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成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省上持续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中承载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的“一地三区”发展定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将进一步加快。

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机遇。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战略思路,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为从源头上节约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和减少生态破坏创造了良好条件,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注入了新动能。

日益完善的环保政策法规带来政策红利。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中省生态环境部门正加快立法步伐,构建严密法制体系。随着《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出台及修订,环保法律体系将更加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将更加严格,环境违法惩处将更加严厉。借助法律武器、法治力量,生态环境工作将更加顺利推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更高发展要求。国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省上对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支持广安深化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探索跨省域一体化发展。这对广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必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定实施同城融圈、优镇兴乡、品质主导、产业支撑“四大战略”,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成渝典范高品质宜居城市,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协同治理,系统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流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智慧环保,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深化“智慧环保”建设,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共建共享,联防联治。围绕成渝“共建绿色生态廊道、共推跨界污染治理、共构绿色发展方式”目标,践行“同城融圈”战略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本建成川东渝北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展望2035年,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人居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广安”目标基本实现。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持续改善,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纳入考核的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占比100%,重点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改善。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危险废物处理利用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20项,涵盖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治理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具体指标体系设置见表2—1。

表2—1 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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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起,统计上报的森林覆盖率数据不包含“四旁”,2021年新统计数据为31.57%。

四、积极实施“双碳”行动,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创新发展,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构建绿色、高效、低碳发展体系,积极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

(一)有力有序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把“双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各地、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以及不同区域梯次有序碳达峰等行动,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

制定区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为目标,尽快制定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鼓励县(市、区)、园区制定本辖区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域率先达峰,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建立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体系,实行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

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牵引,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部门积极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严格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削峰降速”,为碳达峰行动提供有力支撑。能源领域重点推动电力结构清洁化转型,工业领域着力推动原材料替代和生产方式变革,交通领域聚焦推动电气化和新能源,建筑领域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及零能耗建筑。农业等其他领域加快制订较为明确的节能减排方案,促进本领域节能降碳。

推动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以电力、水泥、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鼓励川渝高竹新区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鼓励广安发电公司、利万步森水泥等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排创新行动,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培育一批低碳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

(二)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 优化调整空间发展格局。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突出自然山水利用,协调产城关系,结合区域社会经济特征、发展战略定位、突出环境问题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持续优化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依法严格准入清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推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推动构建产业生态链,引导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城市主城区、城市发展区以及城市周边区域砖瓦、化工、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等企业关闭或搬迁。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严格遵守《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环境现状、基础设施等情况,科学开展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双飞地”岳池生产基地等园区规划优化调整,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有效降低对临近敏感区域影响。

构建渝广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广安与重庆毗邻区域的比较优势,推进与重庆毗邻地区深入合作,全面促进渝广区域协同、协调、绿色发展。聚力推动川渝高竹新区、合川广安长寿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的绿色发展,优化资源能源配置,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培育智能制造、轻量化材料等环保节能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区域生态康养旅游。打造跨区域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区,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共建环重庆主城都市区经济协同绿色发展示范区、成渝结合部绿色发展先行区。

2. 促进产业绿色升级优化。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关闭淘汰,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 对长江及重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开展差别化环境管理,对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管控要求,倒逼竞争乏力的产能退出。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在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品绿色化、低碳化升级,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市场占比。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电力、建材、水泥、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其他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升级生产工艺技术,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和其他环境污染物排放。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大力推进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精准医疗、前沿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培育智能零售、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中小企业。加快推进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

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鼓励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余压余热以及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全面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配套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施,鼓励建设园区共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或集中工业设施,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加强工业园区与城市公共设施对接。以广安经开区、广安高新区(邻水)、华蓥山经开区、武胜经开区、岳池经开区等为重点,力争建设一批绿色工业园区。

3. 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明确广安市“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科学统筹各行业各领域煤炭生产与消费,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降低煤炭消费占比。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大幅降低散烧煤使用至禁止煤炭散烧。严格控制煤电产业发展规模。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下降,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大幅提高清洁能源供给。加快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持续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优化城镇燃气管网,加快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范围,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及水平,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广利用LNG,优化清洁能源加注站点布局建设。推进电网补强和电能替代。因地制宜、适度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用能示范建设。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

持续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市县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行动,推进灌区渠系防渗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大力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等有效利用。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指标要求,提升矿山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控制矿山资源无序开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确定森林开采限额,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和污染排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以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4.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鼓励整合区域铁路、水运资源,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加快西渝高铁重庆至广安段建设,规划建设重庆至广安城际铁路,力争规划建设成都至广安高铁,积极融入长江上游航运枢纽港航服务体系。加强港口协作和航道联建,联动提升航道通行等级,促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积极推进工矿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线建设,到2025年,力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新(改、扩)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5%。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运为主的格局。推动建设绿色广安港, 开展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建设绿色流通枢纽。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及运输枢纽资源,鼓励公路、铁路共用通道。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合理有序开发港口岸线资源,发展集约化、现代化和专业化港区,促进区域航道、锚地和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构建川东渝北区域现代物流枢纽体系,推进交通、邮政、供销、商贸等领域快递物流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衔接共享,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鼓励在交通枢纽设施建设中采用绿色建筑材料以及被动式节能环保技术。

推广使用绿色运载工具。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LNG加气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制定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开展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近零排放或零排放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货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广安市区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显著提升,公交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三)同步打造城乡生态宜居空间。

1. 推进绿色新型城镇化。

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城镇化建设理念,构建以中心城区为引领、县城为支撑、中心镇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各级城镇发展规模,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科学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布局、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加强对城镇现有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合理引导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强化片区间功能协作和产业配套,推动差异化协同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产业基础等实际,突出和增强广安市中心城区集聚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发展绿色化水平,以公园城市的理念指导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新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切实增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入实施城市提质工程。按照公园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控城市“蓝绿红”线,完善城镇功能配套,显著提升城镇形象颜值和品质。深入实施城市公园、绿地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高城市绿化率和观赏性。规划建设城市“生态连绵带”,利用城镇自然山水脉络,用绿道串起山林、水体、湿地、田园等自然资源,构建生态网络化空间体系。因地制宜加快老旧区域改造,加强人居环境治理,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共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城市品质。鼓励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公园城市、低碳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既有建筑能效。通过使用低碳建筑材料、建筑“气改电”以及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等措施,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效能,减少建筑使用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碳排放以及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避免无规划无序的大拆大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打造宁静生活环境。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确保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统筹城镇现状与长期规划发展,强化环境准入,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扰民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鼓励应用降噪新技术。加强施工噪声监测和监管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体制,消除多头管理现象,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生活区声环境质量。

2. 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实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美丽广安·宜居乡村”建设。结合“百镇千村”建设和“百村容貌”整治工程,提升农村景观水平。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注重保护川东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统筹谋划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相得益彰的城乡发展形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农田规模化、景观化改造提升农田的经济和景观价值,积极打造“特色镇+田园综合体”模式,提升农村区域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

生态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结构转型,统筹协调产业升级,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链接循环化,加快推进种养结合,促进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养殖业规模化、清洁化、智能化发展。重点推进农林牧渔复合型模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做大做强农产品区域绿色品牌,提升农村绿色经济水平,促进农村区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 促进城乡环境同步提升。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管护机制,促进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公共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统一调度使用,推动乡村环境设施提档升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以绿道为载体组织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沿市郊自然水系及山脊线,打造区域级绿道,加快推进区域绿道与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成片成网成景。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广建设绿色农房、使用节能环保生产生活用具,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逐步推进环境质量监测向乡镇延伸,对重点乡镇区域地表水、大气环境有计划开展监测,有效控制乡镇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机制体制,构建生态宜居、健康舒适的城乡生活环境。

(四)宣传引导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强化绿色低碳生活知识科普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干部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创建,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污染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广大市民和各类学校提供环境教育服务,提高公众互动参与积极性。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繁荣生态环保文化。推动企业建立生态环保文化与企业制度管理、设施配备、环境塑造等有效融合,形成立体化企业文化体系,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2.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社会团体助推作用。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依托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带动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环保社团、志愿者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沟通。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加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环境信息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环境信息环保举报热线、市长(县长)信箱、生态环境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作用,畅通和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监督途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有奖举报”“问题曝光”制度,鼓励公众对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3. 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持续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等绿色生活设施系列创建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完善城市公园建设体系,充分结合滨水、临山等自然环境特点和人文历史积淀,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完善自行车道、步道、绿道系统。通过完善绿色生活设施并建立配套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健康绿色生活方式。

引导提倡全民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切实减少白色污染。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推动全民积极践行绿色消费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新风尚。

(五)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监管。统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提升城乡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城乡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示范试点。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支持火电、化工等行业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源头防控、综合施策、科学治理,深入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保护与治理、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为实现“美丽广安”夯实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以电力、建材、陶瓷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加大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严控“两高”项目污染排放。以火电行业为重点,严密监控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超低排放治理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实施水泥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水泥行业深度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规范化运营。

实施工业炉窑污染专项治理。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工业炉窑,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依法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依法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依法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鼓励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严控烧结砖瓦产能,持续推进砖瓦陶瓷行业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大中型工业锅炉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改造等控制措施。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排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优化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完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全市主要VOCs产生企业监管,并进行清单动态调整,督促利尔化学、科伦药业VOCs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药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设施设备提标升级改造,提升废气收集治理率,逐步取消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落实“源头—过程—末端—运维”全过程管控,强化企业治污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逐步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完成省级及以上园区“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严格控制水泥、化工等行业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实施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支持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支持鼓励园区企业清洁能源替代。规范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广安市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平台,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台账,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2.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

加强车船污染防治。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严把机动车“转入关”,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按规定实行新车注册登记环保检验,对环保不达标车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严控检车流程,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不予办理年检业务。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园区依法建设1座柴油货车尾气监管平台。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计划,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动船舶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淘汰到期的老旧船舶。持续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检查。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优化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将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严控不达标机械的销售和采购,鼓励生产、销售、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

3.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加快科技监管能力建设,实现高空瞭望系统城区全覆盖,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全时段监管。依法规范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使用及执法应用,依规探索实施“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等降尘措施以及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广安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严格控制扬尘无组织排放。加强城市裸露地块扬尘控制,实现具有规模的裸地“清零”。构建监管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优化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避免餐饮油烟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探索实施油烟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运行状态监控。推进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巡查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对禁烧管控不力的责任县(市、区)、园区及乡镇负责人实施约谈并纳入考核。提升秸秆禁烧监管科技手段,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开展空中巡查。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探索秸秆“收储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应用,提高秸秆利用规模化、产业发展水平。引导种养结合,实现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广封闭式畜禽养殖粪便存储和处理,减少氨排放量。

4. 强化区域协同和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强化渝广、川东北区域以及市域各县(市、区)、园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国家及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协商解决相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问题。继续加强渝广合作,联合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联合川东北城市群,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共享信息,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推动川东北区域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加强市域各县(市、区)、园区协同治理,完善全市“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环境综合观测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促进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市、县(市、区)、园区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建立预防性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机制。整合市、县两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以及空气质量微站数据,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加强空气质量目标管理。针对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现状情况,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分类管理体系,已达到现行标准的县(市、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达标不反弹。未达标县(市、区)力争尽早达标,通过“一区一策”精细管控,加强毗邻区域协同治理,明确空气质量达标时限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加强达标进程管理。到2025年,广安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到92.5%以上,县(市、区)城区空气质量实现稳定达标。

专栏1 蓝天白云工程

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在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广安经开区等地,以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湘邻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对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玄武岩、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深度治理,项目内容主要涉及煤锅炉煤改气、冲天炉煤改电、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电除尘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

移动源污染整治工程。1.以省级移动源监控感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为基础,通过大数据追溯超标排放车辆生产企业、登记地、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信息,有效加强超标排放车辆环境监管。2.搭建柴油货车尾气监管平台,通过自动识别监控探头与数据分析平台联网,准确快速识别超排柴油货车,记录保存信息予以惩戒。3.对全市重点县(市、区)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器械污染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1.前锋区以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安昌兴水泥有限公司、广安德泰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华蓥市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主要包括复合材料、水泥等行业,以及城区20余家重点汽修行业、30余家大中型餐饮油烟企业。3.岳池县以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废气治理提升工程(RTO)项目;4.武胜县以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广安凯特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5.邻水县以广安高新区、川渝高竹新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开展家具、机械配件等涂装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收集处理升级和监控;对重点汽修行业和大中型餐饮油烟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6.广安经开区以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程。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细颗粒物(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自动监测感知网络建设项目为基础,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空气自动站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重点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和有毒有害气体自动监测感知网络建设项目、地级市挥发性有机物移动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等项目),力争2023年补齐细颗粒物(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能力建设短板。重点工程包括:1.建成覆盖全城区的高空瞭望系统,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全时段监管;2.实现城市及周边乡镇小微站全覆盖,对污染数据实时报警;3.建成无人机监测系统,对施工工地扬尘不定期开展监测;4.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失信行为管理;5.构建监管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农业面源整治工程。1.实施秸秆焚烧监控建设项目,在广安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等地卫星遥感发现秸秆焚烧情况较为突出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一定规模种植区等)选取100个点位,购买高空视频监控服务,加大对秸秆、垃圾、树叶等露天焚烧环境问题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2.提升农业源污染现代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无人机、激光雷达走航、高空瞭望系统对秸秆焚烧监管,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巡查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对禁烧管控不力的责任区县及乡镇负责人实施约谈并纳入考核。3.基本建立以项目为支撑、政府支持的秸秆“收储运用”市场运行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二)加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1.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以及“四项制度”,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转变。健全政策体系,强化取水许可、地下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等配套政策,强化节水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调度。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对各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最小下泄流量和河道外取水户监管,提升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实施嘉陵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强流域水库、水电站、航电枢纽等重要取用水工程调度管理。稳步推进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广安片区),续建前锋区龙滩水库,整治改造全民水库灌区、邻水县芭蕉河补给小西河连通工程、龙王庙河—万秀桥水库连通工程以及长滩寺河生态补水项目。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到90%以上。

分类推进再生水及雨水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结合城市景观水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优化布局、集散结合、适度分布,规划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明确区域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再生水用途,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城市杂用、工业生产、景观用水、河道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选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集成优化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积极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再生利用。在广安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中,推进雨水资源利用工程,逐步完善各种集水面雨水收集系统,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

2. 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深化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医药、化工、造纸、印染、农药、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行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监管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三磷”整治,完成诚信化工、利尔化学等含磷农药企业整治。实施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稳定达标行动,依法对不达标工业园区实行社会公开通报制度。完善现有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整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鼓励同步配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提高企业与末端处理设施联动监控能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科学评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城镇规模带动作用,适度超前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溯源整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重点推进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有序实施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收集率。按期推进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岳池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武胜县雨污管道分流建设、邻水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等项目建设。以嘉陵江、渠江、大洪河、御临河、长滩寺河等流域为重点,完善沿岸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力度,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全面推进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污共治”,实施散户化粪池综合利用、聚集点集中处理、城镇周边纳管处理等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75%。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机制,保障稳定运行。实现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岳池县“肉牛(猪)养殖+畜禽粪污利用+水稻(蔬菜、饲草)生产”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加强养殖散户污染防控,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防控模式,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80%以上。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广生态净化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广安区“稻鱼共作”综合种养模式项目、武胜县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等建设。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施肥方式转变,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适期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加强农药监管,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广泛推行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重点推进邻水县川渝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华蓥市观音溪种养结合现代农业园区等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打造农业生态型发展示范点。

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按期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并分类命名。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制定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的收集储存设施,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依法查处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防污设备设施或不能正确使用防污染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合规分类、储存、排放船舶营运产生的船舶涉水污染物,重点实施100吨以下船舶防污染设施加装改造。支持应用LNG动力船舶,鼓励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老旧运输船舶、餐饮船提前拆解。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

3. 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重点河湖岸线生态带建设。以嘉陵江、渠江、御临河、大洪河等河流湖泊为重点,严格河湖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深化美丽岸线建设。以长滩寺河、西溪河等重点小流域为重点,大力开展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面源阻截、绿化美化功能为主的滨岸缓冲带建设,减少生产生活行为对岸线生态缓冲带的干扰破坏,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以嘉陵江、渠江流域以及白云湖、天池湖等湿地为重点,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提升湿地原有生态功能。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到2025年,力争全市重点河流域岸线新增建设生态护岸60公里以上、生态隔离带50公里以上。

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在相关水域依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针对不同重点流域开展天然生境恢复、生境替代保护、水生植物资源保护、“三场”保护与修复工程等,加大本地土著水生生物保护,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水生物多样性调查。在嘉陵江、渠江投放水生珍稀特有物种,重点增加胭脂鱼、岩原鲤等蓄养种类,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加强河漫滩、洲滩、湖泊、库湾、岸线、河口滩涂等水生生物保护与恢复。以全民水库、天池湖、红星水库等为重点,开展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综合整治,建立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

4. 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河湖长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工作机制,坚持巡河巡查、督查暗访常态化,实现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实化“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四乱”“四排”问题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将治理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深化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构建河湖长制管理大数据体系,为“碧水”行动提供数据支撑。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社会化参与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有序参与的治水氛围。

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嘉陵江、渠江、御临河和大洪河流域综合整治,强化国、省、市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严禁非法侵占水域,从截污清源、保障水量、提高水质、改善生态等方面持续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力争2025年渠江干流国省考水质断面达地表水II类标准。开展重点小流域水质达标行动,长滩寺河流域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重点加强岳池县和武胜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沿河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河道清淤、加强流域农业农村污染整治、强化沿线环境监管、生态补水等措施,有效改善流域水质。芦溪河和西溪河流域重点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以及全民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实现稳定达标。兴隆河流域重点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等,确保摇金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继续推进在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实施水生态环境补偿,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化川渝跨界流域协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川渝跨界16条河流联合治理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双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流域一体化综合开发、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推动毗邻地区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完善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合理设置跨界水质监测断面,确保整治工作同目标、同任务、同步骤推进。共同实施沿江绿廊系统建设,推进跨界水体生态护岸、河滨缓冲带修复等,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兴隆河、华蓥河等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提升。强化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探索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5. 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保护区建设。稳固提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排查和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防护措施,建设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生态缓冲带,重点推进全民水库、关门石水库水源涵养区建设,加快推进岳池县新建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维护,完成渠江燕儿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强化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全面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开展规范化建设。以“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保护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实施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化保护区及其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不达标水源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广安区、前锋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与保护项目,开展生活源污染治理,建设保护区生态植被隔离带。开展岳池县、邻水县、华蓥市不达标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攻坚行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监管机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一地一策”,评估水源环境污染风险,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健全水源地管理规范体系,对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体系,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质预警监测系统。健全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体系,强化信息公开,推进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全覆盖。

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优化城乡供水管网设施布局,加快实施嘉陵江、渠江饮用水源联通工程,实现“广岳华前”城市群饮用水安全互通联网工程,互联互通,互为应急供水水源。积极推进广安主城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备用水源建设,完善城市应急供水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2座水库型饮用水水源、4个县级备用水源地建设,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备用水源。优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布局,统筹城乡集中供水,巩固提升管网延伸项目,推进区域联网供水,扩大集中式供水服务范围,实现水源共享、水量互济、环线供水等,提高农村区域饮用水供水条件和水质。积极推进前锋区城乡供水工程和广安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优先推进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尾矿库、工业园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评估受影响范围、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状况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清单并动态更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分区分类推进地下水环境保护。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改水等水源保护工程。

专栏2 清水绿岸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广安区实施渠江广安区段、苏溪河、西溪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前锋区实施芦溪河前锋段、龙滩河、龙洞河、廖家河等10条区级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以及龙滩水库等22座水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3.华蓥市实施临溪河(华蓥段)、清溪河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4.岳池县、武胜县重点实施长滩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嘉陵江出川水体生态修复及水生珍稀特有物质易地保护工程项目;5.岳池县实施酉溪河、西溪河岳池段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6.武胜县实施南溪河(兴隆河)、走马河、复兴河等嘉陵江流域中小河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7.邻水县重点实施大洪河、御临河、小西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8.广安经开区实施渠江支流海棠溪、芦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9.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实施西溪河流域枣山段、协兴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岳池县、武胜县重点实施嘉陵江广安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流域内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加强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支流长滩寺河、兴隆河、走马河等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2.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对渠江,前锋区、广安经开区对芦溪河,华蓥市对清溪河,岳池县对长滩寺河,武胜县对南溪河(兴隆河),邻水县对大洪河、御临河实施重点管控,全面开展市内重点中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3.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强化跨区域(渝北区、合川区、长寿区)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流域周边工业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能力建设。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项目。开展电子信息、化工、农药制造、酿酒、印染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全力推进武胜县化工园区、岳池县医药园区、邻水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广安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川渝高竹新区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广安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川渝高竹新区等重点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开展广安市渠江油房溪口饮用水水源地、前锋区渠江梭罗段饮用水水源地、华蓥市猫儿沟水库、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工作。2.开展前锋区、华蓥市、武胜县、邻水县等县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工程,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成备用水源。3.实施广安市全民水库及西来寺等地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与规范化建设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4.全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维护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延伸建设供水管网,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系统。5.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能力建设,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力能力。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开展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广安市西溪河下游两岸截污干渠(管)复线、岳池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武胜县雨污管道分流建设项目、武胜县污水处理厂站提标及扩容项目、邻水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程、枣山园区城乡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全市75%的行政村(1093个)污水收集与治理。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工程。在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等地,实施一批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以农村生活污水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在广安市全域实施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500余处并配套管网;修建城镇周边建制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

(三)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

1. 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控。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防止土壤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再生利用行业企业等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企业拆除活动污染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支持企业进行绿色化提标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进行防腐防渗防漏改造。

加强农业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支持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综合调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加强有机肥源料分类管理和质量检测。严格农用地灌溉用水管理,依法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达到标准。加强农业灌渠周边重点水污染企业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污泥处置监管,严禁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排查并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加强生活污染源防控。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形成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加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严格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禁止随意抛丢处理,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餐厨垃圾必须无害化处理,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禁将餐厨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

2.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调查评估。深化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开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协同调查,动态更新风险管控范围。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敏感区域土壤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环境风险,为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提供基础数据,提升土壤环境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完成华蓥市原国营燎原机械厂、前锋区代市原国营永光仪器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探索建立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产品种植负面清单,加强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县(市、区) 创建,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酸化土壤治理试点,分期分批推进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 。

加强建设用风险防控。严格建设用地用途管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逐步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公布并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用途规划,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要求。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加强未利用土地监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查向滩涂(河道、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开发利用。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收集、存放执法检查。

3. 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

强化工业固废减量。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行动,依托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动态掌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及利用处置情况。摸清固废底数基础上,引导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综合利用率低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技术升级改造,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全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深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分类处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与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投放相匹配的标准化、多层次运输中转系统,全面推进区域内中转站改造,提升垃圾分类中转效率和环保标准。严禁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推广光盘行动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加强废旧家具处理体系建设,健全废旧家电、手机等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到2025年,广安市主城区力争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农业及其他固废减量及资源化。科学选用农膜,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减轻残膜污染,推广示范新型可降解地膜等新型替代产品,减少地膜使用。到2025年,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加强建筑行业管理,推广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倡导装修实用简单化,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依法限制、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大幅减少白色污染。

4. 补齐固危废处置能力短板。

提高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以广安经开区为建设示范,在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园区内部处置消纳。拓展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动大宗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加强污水污泥收储运管理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污泥焚烧灰渣等资源化利用,扩大污泥衍生品综合利用途径。重点完成广安昌兴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邻水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广安城市再生资源储备库等项目建设。

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以岳池县、邻水县为中心、服务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体系,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95%以上。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化处置,提升飞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补齐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设施短板,强化城乡垃圾前端收集和运输,到2025年,县城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部无害化处理,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科学评估调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优化能力配置,为危险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保障和应急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建立以广安市危废处置中心为核心、水泥协同处置为辅助、服务周边区域的危废处置体系,建立2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储存试点,服务全市危废处置。建成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闭环运行体系。统筹规划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积极推广污泥垃圾协同处置,到2023年底,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推动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和处置。

加强新污染物识别和治理能力。开展新污染物筛查,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专栏3 净土无废工程

土壤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工程。1.广安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项目申报,持续排查中石油废弃矿井,开展废弃矿井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2.广安经开区、华蓥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回头看”,对国营红光仪器厂历史遗留企业场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华蓥市、前锋区、邻水县开展首批矿区固体废物堆场排查整治。4.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5.各县(市、区)2024年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调查评估,逐步推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调查评估。6.各县(市、区)、园区完成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固废堆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点位土壤调查评估,逐步摸清城市和乡镇垃圾中转站土壤污染状况。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1.全市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及农产品详细调查,推进受污染耕地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2.前锋区、华蓥市“三线建设”遗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场地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详细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与修复方案,根据方案实施治理与修复。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及利用工程。1.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2.实施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邻水县御临河流域潭溪河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坝加固项目、邻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更新升级全县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3.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实施矿山矿企矸石堆场整治,推进火电厂灰渣、工业废弃物和大宗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工程。1.台泥(广安)水泥有限公司建设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项目,项目建成后处置一般工业废物15万t/a、危险废物10万t/a。2.邻水红狮拟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和水洗飞灰项目。3.广安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城市再生资源储备库建设工程。到2025年完成储备库建设,主要建设安全填埋库区(含刚性填埋库区和柔性填埋库区)、储存系统、稳定化/固化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及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工程。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开展生物处置和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价值高效转化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持续推进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总体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价值高效转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一)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三带两廊”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生态涵养带和嘉陵江、渠江生态廊道为重点的“三带两廊”生态保护安全格局。加强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生态保育修复,提升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水域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加强以嘉陵江、渠江、大洪河、御临河等流域为骨架,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岸线。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交叉、重叠、碎片化等问题,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依法退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持续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效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建设全市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加快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监管,保护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明显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规定支持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提高区域提供生态服务和产品的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转化的能力,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

实施生态退化区建设与修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突出坡耕地、疏林地、荒草地等类型的土地治理,以控制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为主要目标,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改造成梯田并配套道路、水系,发展经果林或水保林以及退耕还林还草等。加强前锋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整治,强化地质灾害区域生态工程治理,积极推进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以及丘陵低山等区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恢复自然生态功能。实施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到2025年,力争治理岩溶面积150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

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生态修复。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支持现有矿山分批推动绿色化升级改造,逐步建成开采方式先进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绿色矿山。新建矿山依法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加强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和尾矿库生态治理,修复受损地块。因地制宜采用标本兼治的方法,重点推进华蓥市、邻水县废弃煤矿矿井涌水整治工程。

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实施城市生态环境改造提质工程,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提升城市颜值和品位。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到2025 年,广安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加强渝广生态共保共享。紧密围绕生态环境共保共享目标,精细实施生态共保工程。大力支持邻水县、华蓥市、武胜县、岳池县对接重庆合川区、渝北区等地,协同推进嘉陵江、渠江流域等绿色生态廊道共建,实现流域无缝对接,将相关支流两岸宜林宜绿土地全部纳入生态廊道建设范围,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共同推进城市群生态廊道建设,依托华蓥山、明月山等自然山体打造县(市、区)群生态廊道。协同开展成渝环线高速公路、巴广渝高速公路、西渝高铁等交通要道绿化美化。共同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建设,精细化推动华蓥山区、明月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加强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保护。探索构建渝广合作的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森林资源合作保护制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广安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三)加强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广安行动,结合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形成重点区域植物层次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的森林生态格局。实施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湿地保护建设,加强严重退化湿地生态恢复,促进生态功能改善,保持湿地面积不减少,确保生态系统稳定。规划建设一批湿地公园,推进湿地生态走廊建设,打造立体湿地生态空间与人居环境优化协同共生典范。推行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加强重点流域水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科学进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再引入。强化高价值生物资源精细化、规模化开发利用。加强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研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措施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生物安全和入侵物种防治,全面治理全市湖库、河流等流域生态系统中水葫芦、空心莲子草、福寿螺等物种泛滥问题,嘉陵江流域以武胜县为重点,大洪河流域以邻水县为重点,维护区域生物安全。

(四)促进生态价值高效转化。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规范生态产品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理顺监管权,明确森林、草地、湿地、耕地、水流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要素产权。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效益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区域间、流域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不同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依法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综合试验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将各类生态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推进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依法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对开展荒山荒地、黑臭水体、废弃矿山等综合整治的社会主体,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获取收益。鼓励实行农民入股分红模式,保障参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村民利益。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的地区,鼓励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必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鼓励通过依法管控或设定限额,围绕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激活生态产品市场的储备需求、投资需求,引导和激励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等权益交易。创新绿色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模式搭建绿色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和渠道,实施森林、湿地碳汇等环境权益交易。鼓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绿色资源资产证券化,拓展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价值转化融资渠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交易地区。

积极推进两个创建行动。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分批创建计划,形成各县(市、区)共创共建的局面。开展典型地区生态示范创建推进评估,跟踪研究示范创建的创新模式,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加强示范创建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到2028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推进岳池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深入探索“两山”转化、生态示范创建的经验模式,聚焦乡镇、村、小流域等基本单元的“两山”转化行动实践。对于创建成功的区县,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与倾斜。

专栏4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1.渠江流域广安区段重点生态敏感区域生态缓冲带建设。2.前锋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3.邻水县御临河水系、大洪河水系、关门石水库生态湿地生态修复。4.武胜县和岳池县嘉陵江、渠江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在废弃矿山、荒山恢复天然植被。

嘉陵江乡村振兴及生态修复工程。以礼安镇到桐子壕电站大坝段重点规划段50公里自然景观带为规划对象,以提升自然生态景观和强化滨江生物多样性系统为目标,优化植物配置,丰富植被层次,修复生态系统。同时,在以生态为本底的基础上植入文化创意与主题。

嘉陵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以嘉陵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湿地2.3万亩。

渠江沿岸生态湿地恢复工程。通过植物配置、动物放养、鸟类招引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规模约60余亩,包括保护恢复工程建设、景观建设、宣教工程建设、科研监测工程建设、游览设施建设。

华蓥山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工程。实施华蓥山绿化美化、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经营、自然保护地建设等保护修复措施,规划实施面积20万亩以上。

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加快实施矿山生态恢复,以前锋、华蓥、邻水为重点,开展在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加大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和国有老矿山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完成重点区域生态综合治理4000亩,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治理示范点。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在邻水县实施长江流域禁捕项目,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匹配长江十年禁捕行动新形势需求。开展生物物种多样性调查评估。

七、加强风险防范与化解,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严格防控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规划统筹编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嘉陵江、渠江及其重要支流环境风险评估,分析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空间分布特征、污染物、诱因、污染途径及影响。联合开展流域、区域环境应急措施评估,探索绘制广安环境风险应急“一张图”。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医药、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推进重点工业园区水、大气、土壤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园区风险管控,以医药、化工园区为重点,开展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工作。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对沿江石油化工、医药、氯碱、磷化工、印染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新建、改建重金属相关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禁止新建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项目。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涉重排放等量替换,严格新(改、扩)建涉重、涉危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引导涉重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统一布局涉重、涉废重点行业,实现集聚发展。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废气和土壤重金属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土壤重金属监测项目全覆盖。全面推进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排放废水、废气在线监系统的建设,开展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推进重金属污染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机构与能力建设。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督促企业规划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探索试点工作,加快探索突发水污染事件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追踪技术等,严格参照并执行环境污染处置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指南。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库建设,总结提炼本行政区域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验,形成本地应急处置技术库。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储备信息,提升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务、交通运输、应急等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域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监测,完善应急预警监测响应。

(三)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风险隐患。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医药制造、电子元器件、化学药品、医疗机构等重点危废产生及处置企业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建设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开展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科学制定“优先控制化学物质”风险评估计划,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并逐步淘汰替代。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

(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壮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清查工作,加大对对未按规定办理许可申请、变更申请、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对企业自主验收的辐射类项目开展抽查复核。强化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加强同位素药品使用单位、放射诊疗机构放射性废液、废物的处理、暂存、转运和排放行为监管。加强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监管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辐射环境质量日常监测,提高在线监控水平,加强辐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发布。加强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和重点电磁辐射源监督性监测,推动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化。定期开展国控、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各项监督性监测,加强全市电离、电磁辐射自动站的运行维护。提升核与辐射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5 环境安全工程

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工程。1.开展广安市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广安市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平台,开展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定期检测,配备土壤快速检测仪。2.开展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指挥大厅建设、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新桥工业园区1万吨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

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开展广安市“两江干支流一体化”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平台建设,在嘉陵江、渠江广安段及相关的广安市重点小流域重点监控断面增补7套“水质+视频”监控设施,在流域边涉及的环境风险源补设11套在线监测及8套视频监控设备(含对油污、颜色、泡沫等异常现象的图像识别),建设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平台,实现全市重点流域专题服务。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1.重点开展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广安经开区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保障能力。2.广安市“3+2+1”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数字平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部署11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1个市级库、6个地方库,4个重点流域临时响应库。同时配套数字管控系统,对物资的进销存进行动态掌控管理,并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应急事件智能匹配推荐的物资调配方案。3.实施市级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市级、重点县(市、区)和重要乡镇生态环境应急装备提升建设项目。

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多元共治格局,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加强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建设,形成科学智慧、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体系。

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健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总结推广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设经验,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建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环保自律,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推动重点排污企业依法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工作知晓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

(二)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广安“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力量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配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生态环境舆情定期研判机制。探索与重庆毗邻区域环境监管合作新领域与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区域共治大格局。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人员设备配置,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强化基层一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推进执法重心和人员配置向乡镇、街道下沉,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环境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提升监管监测科学精准水平。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驻市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有机物、土壤和重金属监测能力满足实际需要。加快提升县级监测机构基础能力,补齐监测短板。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运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电量监控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监测效能。积极推进广安“智慧环保”建设,对排污单位实行智能化监控。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一线监测、执法用车,加强基础装备设备配备。推进邻水县跨界应急监测实验室、岳池县水华中心等项目落地建设。科学布局工业园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建设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强化园区环境监测管理。

(三)健全环境治理经济体系。

规范完善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推进节能环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参与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依法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市级重点排污企业、市级重点监督管理企业分别纳入省、市环境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强化公众监督,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共享。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项目包装,整合各层面、渠道的专项资金。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构建覆盖范围更广、补偿方式更多元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四)开展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加强理论武装,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力度。强化比学赶超意识,结合年度考核表彰业务标兵、奉献标兵等先进个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重点高校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人才定点培养输送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环境基础科研能力,加强前瞻性、基础性和对策性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污染控制技术水平。运用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形势智能分析研判能力。

专栏6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强化驻市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有机物、土壤和重金属监测能力基本覆盖,具备饮用水源地水质108项全分析能力。加快提升县级监测机构基础能力,广安区、前锋区环境监测机构建成实验室并具备基本项目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他县级监测机构水气土基本项目、重金属和本地特征污染物等实验室分析和应急监测、执法监测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有机物和地下水等监测短板。实施市、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快速响应能力提升建设和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在广安城区建设一座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逐步更新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更新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在重点区域和重点乡镇合理布局建设空气自动站,进一步完善城乡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成川渝高竹新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站。

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配合省级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逐步在芦溪河、西溪河、酉溪河、长滩寺河等小流域和湖库建设水质自动站,建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系统,逐步更新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有力提升水质预警预报能力。逐步完善兴隆河、大洪河、御临河等跨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筑牢跨界流域水环境生态屏障。

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工程。加强现代化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部熟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70%的人员熟练使用无人机,绝大部分人员能够查处自动监控系统中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执法队伍至少培养1名以上的取得律师资格的执法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全面配备执法服装和执法装备,打造全省一流的环境执法队伍。

九、保障措施

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导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之一,是编制和实施市域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遵循。健全并落实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生效,是规划权威性和刚性约束的重要体现。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推进市级部门分工协作,强化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园区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保障资金投入。

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生态环保投入资金保持整体增长。理顺财政资金拨付与规划实施的关系,保障财政预算资金与规划年度资金需求相协调。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将资源稀缺性价值、环境成本等反映进公共事业价格体系,重点支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生态环保政策的重大项目企业。激励社会资金配套,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

(三)强化公众参与。

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对规划实施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环保督察机构的质询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严格评估考核。

完善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调度机制,并在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完善规划动态修订机制,结合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将规划方案中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以及规划目标预期无法达到、现状超出预期或由于外部政策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规划目标无法继续实施的纳入规划动态修订。强化规划实施考核反馈,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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