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重磅!河北省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安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时间:2022-10-14 10:22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

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增效的目的,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2022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明确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使用要求的通知》,为20t/h以下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的使用进行了明确。

 

 

 
  正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目前我省部分地区20t/h以下燃气锅炉安装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调研发现,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技术仍不成熟,故障率比较高,运行维护不规范,监测数据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排污状况,不能作为环境执法参考线索,同时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目前生态环境部尚未出台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安装、运行及维护相关规范标准,我省也未出台相关规定。
 
  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增效的目的,请各地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安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已安装的,作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使用。不得以未安装、运行氮氧化物尾气以分析仪或分析仪监测数据超标(异常)作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性监测,对监测污染物排放数据不达标的,要及时督促指导其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2年10月11日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