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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时间:2022-10-14 14:25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结合生态资源和文化的地域性、本土建构性、珍稀性,探索生态资源和巴蜀文化的多元融合发展路径,开发生态资源的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依托成都、乐山、眉山、阆中等生态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巴蜀文化生态产业长廊,强化生态资源文化内涵。实施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战略,推进生态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市场合作,构建生态旅游连片成带聚集发展格局,提升生态旅游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以成都为核心带动区域向国际地标生态旅游中心转变。积极培育“生态+”新型业态,发挥优质生态禀赋优势,延伸康养服务、医疗保健、商旅会展等行业的价值链、产业链,促进生态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推进区域融合、产业融合、要素融合、业态融合。

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1.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与评估。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

2.统筹生态化城市群建设

突出双城引领,强化双圈互动,促进两翼协同,促进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科学规划成都发展规模和方向,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培育成都都市区,提升区域发展动力和竞争力,推动与重庆都市圈相向发展,夯实川渝两地主轴发展基础。推动川东北、渝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带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发展。推动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带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支持自贡、泸州、内江、宜宾与江津、永川、荣昌等共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依托长江、嘉陵江、岷江、沱江、涪江、渠江沿江城市打造绿色发展带,严格落实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涉水空间管控。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线,优化调整存量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绿色生态城市群。

3.发展现代化特色化农业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差异化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攻关突破一批绿色发展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盆地西部平原、中部浅丘区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城郊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为重点,南部低中山区以农产品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一体化发展为重点,东部丘陵低山区以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富硒等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业为重点,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

(二)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1.加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

增强全域生态涵养,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等国家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加强天然林管护力度,提高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功能。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打造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分区分阶段科学开展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等主要山脉的生态保护修复。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

2.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勘界定标,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实行川渝两地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协同保护,构建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自然保护地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能源、工业、旅游等开发建设项目稳妥有序退出。联合开展毗邻地区“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和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3.建设沿江沿岸生态廊道

构建以长江、嘉陵江、岷江、沱江、涪江、渠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生态治理工程,将干流第一层山脊内宜林宜绿土地、相关支流两岸宜林宜绿土地全部纳入生态廊道建设范围,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障生态流量,保护生态岸线,实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面源污染缓冲消纳等工程,增加城市群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4.打造城市群生态廊道

建设以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为依托的生态城市群。依托龙泉山、华蓥山等自然山体打造城市群生态廊道,依托龙门山、邛崃山、峨眉山打造生态公园。修复破碎生境,加强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形成生态城市群体系。创新公园城市建设模式,推动城市群核心区森林湿地景观建设,打造“城市绿肺”。推进成安渝高速公路、成资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公路、成遂渝高速公路、巴广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铁和成渝中线高铁等重要交通通道绿化美化。

(三)实施生态退化区修复与恢复

1.加强生态脆弱区保护与恢复

实施生态敏感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强化湿地生态修复、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盆周山区、川东红层丘陵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河湖湿地保护,加强小型溪河、沟渠、塘堰、稻田等小微湿地建设,加强严重退化湿地的生态功能恢复,建设巴蜀生态走廊湿地连绵带。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整治,采取封山育林育草、现有林培育与质量提升等措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发展特色经济林、中药材等生态经济型产业。试点在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搬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屏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退出。生态修复应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形成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2.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建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优化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和立体配置。推进嘉陵江、沱江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治理,推动长江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河湖库岸水土保持生态防护林和荒山荒坡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岸线防护功能和水源涵养能力。采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多种措施,推进崇州、隆昌、泸县等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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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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