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1:2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11月8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公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39微克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降至每立方米70微克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5%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蓝天常驻”。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1.3%,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国控考核区域点位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6.67%,实现“绿水长清”。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实现“黄土复净”的目标。
到2035年,山西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水清岸绿、土净田洁成为常态,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指出将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聚焦秋冬季污染,深入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力争实现全省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研究制定清洁取暖补贴延续政策,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力度。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化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12个县(市、区)建立跨行政区协调机制.率先开展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焦化行业干法熄焦工艺升级改造,火电行业在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基础上,逐步推进深度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监测预警和空气质量分析研判能力, 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差异化管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到2025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
《意见》指出将深入推进臭氧污染治理.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安全高效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开展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进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深化氮氧化物减排,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实施精准脱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到2025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3.4万吨、8.01万吨。
《意见》指出将持续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 (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专项行动,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全面推进煤焦、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提高外运煤炭、焦炭“公转铁”比例。
《意见》指出将强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城市裸地扬尘污染控制,采取苫盖、 建设抑尘设施等有效措施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城市降尘量最高值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的市、县开展降尘专项整治.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控制。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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