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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征求意见

时间:2022-11-15 10:04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国家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8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

1.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且小时AQI>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 AQI>150 持续 72小时且日 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 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2. 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预测日AOI>150持续2天及以上。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

为贯彻国家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8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一、发送电子邮件:daqichu@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字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12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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