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0:03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6.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城市落户条件。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相关权益。
27.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进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
28.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顺应县城人口流动趋势和发展分化态势,立足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夯实县城产业发展基础,完善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健全县城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县城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
29.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提升城市存量片区功能,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
(二)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30.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物流、消防等基础设施,发展安全坚固、功能现代、成本经济、风貌乡土、绿色低碳的新型农房,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危房改造,推进绿色建材下乡。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民居搬迁避让工程。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运输等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31.完善乡村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改造提升乡镇商贸网点,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村级商贸服务网点。推动农村节能家电等消费,促进农村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加快乡镇影院建设。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32.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品牌化水平,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带动县域经济整体提升。
33.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将农业农村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鼓励将符合法律规定、产权清晰的农村资产纳入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
(三)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34.依托区域重大战略打造内需新增长级。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紧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牛鼻子”,实施一批标志性疏解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基本建成轨道上的京津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深化绿色发展示范,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国际科创中心“两廊两点”架构体系,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深入推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统筹沿黄河县城和乡村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35.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生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推动区域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与共享,支持流域上下游、粮食主产区主销区、资源输出地输入地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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