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5 15:57
来源:中国大气网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获悉,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综合治理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890万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范围包括所有方案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制作、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环境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项目环保验收。3、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手续齐全正常投入使用)、员工培训等。
具体范围如下:
因环保要求为了满足装置运行需要,部分装置配置中间槽、放空槽等各类槽罐。煤气排送装置区槽罐主要有刮渣槽、焦油氨水分离槽、剩余氨水槽、地坑槽等,各槽罐配置表冷鼓装置区槽罐16处、脱硫装置区槽罐5处、硫铵装置区槽罐4处、粗苯装置区11处、蒸氨装置区槽罐3处,库区槽罐及装卸车共17处,共计56处。化产区设有尾气收集装置,原有尾气回收装置采用负压尾气吸收方法,利用煤气净化装置的鼓风机前吸力为动力,将各装置以及槽罐的尾气体回收至煤气总管。由于管道腐蚀和阻塞等原因,系统已停用,部分管道已拆除,现需对现有尾气回收装置重新设计。
质量要求:要求设计施工后 VOCs 整套系统必须符合 GB37822-2019 号文件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 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区外入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新疆工程建设云”查询为准)或具进疆备案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或中级职称(机电工程专业)。注: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2023年1月-6 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文件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联系汪潇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180099165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会议室。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晖路 001 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7983599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 号
联系人:汪潇
电话:180099165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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