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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有机气体的监测点位布设

时间:2023-03-09 10:31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有机气体的监测点位布设问题

咨询:你好,关于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气体的监测布点事宜有些问题想请教,根据GB37822附录A监测布点一般设在厂房的门、窗或其他孔、洞,我们一般的理解是,企业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通过门窗等对外部排放并扩散,需要加强监测并管理。但对于某企业的一层厂房中的某个子车间,该子车间的门外仍属于企业厂房内,诸如厂房过道,或是其他生产区域,是否也需要在该车间门口布设监测点?另外,如果该车间门除人员进出外会开启,多数情况下是关闭状况的,是否需要布设监测点?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回复如下: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3 术语和定义”,无组织排放是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根据37822标准无组织废气定义可知,监控的是排放至外环境的污染物,厂区内构成上述定义无组织排放的,其监控要求见GB 37822-2019附录A。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可进一步咨询标准解释单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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