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1:30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三)四平市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巡护制度,增加管护员4名,严管非法入区人员。同时增加巡护次数,提高巡护效率。
(四)省林草局组织伊通火山群管理局会同地方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做到严管、严护,最大限度地保持火山地质地貌的原始性,发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500余份。利用宣传车在大孤山保护区周边巡游,播放大孤山封禁通告及保护区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在重要时间段提前布置管控人员,在保护区实验区入口处进行严格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区。
二十九、一些自然保护区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旅游有限公司在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长期违法开展旅游活动,2017年以来每年接待游客数万人次。白城市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一处油田作业平台未按要求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2年6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进行排查。目前各地已完成排查,建立了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台账,并按照时限要求全面进行了整改。
(二)省林草局3次实地督导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1次实地督导并每周电话调度鸭绿江上游保护区管理局,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完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三)2021年8月24日,长白县政府第8次党组会议明确成立望天鹅景区工作专班。
(四)2022年1月18日,白山市与修正集团进行了谈判,双方互相交换意见。8月4日重启谈判协商,进行了第二次洽谈。8月8日,白山市相关领导与修正集团董事长进行了第三次谈判协商,力争尽快解决望天鹅景区经营开发权问题。
(五)长白县政府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进行生态评估。12月13日召开了《吉林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旅游活动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技术评审会,会议聘请了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技术评审。白山市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六)督察指出的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十、湿地保护不够有力。《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地方应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管理办法,划定地方重要湿地并向社会公布。督察发现,吉林省虽然编制了《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2011—2020年)》,但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缺乏管控措施,划定湿地保护小区等工作没有完成。除长春市、通化市外,其他各市州均未完成湿地规划编制工作。直至2021年7月,吉林省才发布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截至督察进驻,吉林省仍未制定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也未发布一般湿地名录。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设立等工作均不到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面积4700多公顷。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一)2022年6月1日,省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湿地保护法》专题培训,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提升管理人员水平,积极推进湿地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布了《吉林省第二批重要湿地名录》,印发了《吉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建立了全省湿地监测数据库,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破坏湿地问题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地对破坏湿地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二)2022年5月6日,省林草局制定下发了《2022年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点》,围绕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湿地名录发布、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全省各级林草部门提出了要求。
(三)省林草局正在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我省包括一般湿地在内的湿地保护管理政策措施,对各市(州)一般湿地名录制定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正式出台我省湿地管理政策文件。2022年8月份印发《吉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实行月调度、季报告,推动各地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2022年6月27日,省林草局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破坏湿地问题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国家遥感判读问题点位、群众信访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五)省林草局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了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要求各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完成58601个湿地图斑融合任务,完成湿地样地调查218个,构建了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的湿地资源底图,初步建立了省级湿地资源监测数据库。
(六)省林草局积极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利用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长白山、通化市、梅河口市等地省级湿地公园率先启动了湿地界碑界桩、标识牌等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下发建设资金123万元,组织各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建设界碑6个、界桩202个、标识牌6个。
(七)各地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破坏湿地问题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对违法侵占湿地问题点位进行了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发现10起破坏湿地问题,均已整改。
三十一、2016年至2018年,国家电网吉林省电力公司松原供电公司违法侵占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高压电塔30处,其中核心区17处。在编制项目环评报告时,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项目穿越保护区的真实情况,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方林业和草原部门未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松原市在湿地范围内实施各类土地整理项目10项,侵占湿地5000多公顷。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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