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9:48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
为了全面加强臭氧污染防治,从严管控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污染排放,着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崆峒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臭氧污染集中整治的通告》。
《通告》指出,整治行业领域包括涉VOCs工业企业、油品储运销企业、机动车维修、餐饮服务、印刷喷绘、服装干洗、含VOCs原辅材料销售企业以及建筑工程项目喷涂作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
各涉及臭氧污染物排放单位、企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平凉中心城区臭氧污染增长趋势明显,因臭氧指标升高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天数逐年增加,对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潜在影响。为了全面加强臭氧污染防治,从严管控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污染排放,着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臭氧污染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行业领域
涉VOCs工业企业、油品储运销企业、机动车维修、餐饮服务、印刷喷绘、服装干洗、含VOCs原辅材料销售企业以及建筑工程项目喷涂作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
二、整治要求
(一)工业企业
工作措施:制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计划,于6月底前全部更换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VOCs原辅材料,并规范建立含VOCs产品、原辅料、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全面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自查自检,规范配套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科学实施生产调度,辖区内防水卷材、水泥、建材及其它工业窑炉等重点企业,针对夏秋季气温升高臭氧污染严重的实际,有序落实错时生产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管控时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底
(二)建筑喷涂行业
工作措施:辖区内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等项目,6月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涂料、稀释剂、胶粘剂,优先选用装配式建筑构建和定型化、工具式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减少施工现场涂装作业。所有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存储调配车间,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必须密闭保存至阴凉处;废布、废容器密闭保存,及时规范处理。各施工单位在建筑物立面喷涂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栏杆管道喷涂刷漆等含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时施工,避开10:00—18:00高温时段,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管控时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底
(三)油品储运销企业
工作措施:加强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维护,确保正常发挥治理作用,定期开展汽油罐车密封性能检测和加油站、储油库气液比、密闭性、液阻和排放浓度检测,确保符合规范管理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引导消费者避开白天高温时段(10:00—18:00)加油,加油站、储油库在夜间进行卸油。
管控时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底
(四)汽修行业
工作措施:全面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必须置于喷烤漆房内,在涂装工艺环节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并建立物料使用记录台账,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处理。辖区所有汽修企业全部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并定期更换废气处理用品物料,规范登记储存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坚决禁止露天或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管控时限:6月底前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五)印刷喷绘行业
工作措施:印刷企业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油墨、胶粘剂等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广告、喷绘企业全面推广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所有含VOCs 物料均要密闭储存,在非取用状态下应加封盖、密闭保存。印刷、广告、喷绘企业根据工况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建设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管控时限:6月底前建设治理设施
(六)服装干洗行业
工作措施:服装干洗企业对现有开启式干洗机全部淘汰,推广使用配备干洗溶剂自动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对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进行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建立管理台账,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管控时限:6月底前完成设备淘汰更新
(七)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工作措施:倡导低碳出行,努力减少燃油机动车辆使用。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置,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高峰期间道路的最大通行效率,全面降低怠速状态下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强化道路交通路检路查,严禁高排放车辆违规行驶。严格执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排查、检测,严禁高排放机械非法施工作业。各建筑工程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10:00-18:00),着力减少臭氧污染。
管控时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底
(八)餐饮服务行业
平凉中心城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企业要全部使用清洁能源,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油烟处理效果。
(九)销售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企业门店
辖区内所有销售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企业门店,要全面做好产品质量把控,严禁进销超过含量限值的产品。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臭氧污染集中整治,不仅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任务,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根本要求。各涉臭氧排放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臭氧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站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全区环境空气持续向好改善,积极助力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丽崆峒建设。
(二)加大处罚,确保整治成效。各监管职能部门将采取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单位、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规范管理要求,配齐配全污染治理设施,落实落细各项防治措施,全面从严管控污染排放。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标排放污染环境、屡查屡犯影响突出的单位、企业,各监管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落实信用惩戒措施。
(三)广泛参与,促进全民整治。臭氧污染防治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既是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参与者,更是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的受益者,臭氧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需要每个人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在此,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勇于监督污染环境行为,同心协力保护“崆峒蓝”,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举报电话:1236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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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
崆峒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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