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1:14
来源:生态环境部
今年以来,我们累计识别推送问题企业3800家,经过地方的检查核实,发现80%存在问题。从总体上,应该说两个战场执法针对性、有效性都达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以科技手段赋能生态环境执法
南方日报记者: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天眼”、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开启了智慧环保监管新模式,能够协助破获常规执法手段难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例。请问目前非现场监管手段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情况如何?将如何进一步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是部领导非常关心、关注的一件事情,也是我今年从应急中心转岗到执法局之后特别关注的一项工作。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执法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题目,生态环境执法到了现在,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的支持,不能再搞过去的人海战术,科技赋能体现在哪?将我们的科技手段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个环节,达到精准发现问题,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生态环境执法要达到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就需要有科技的支撑。现在我们有一个判断,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由“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这是一个节点。
2022年因为疫情制约,我们没有派出现场工作组,实际上也是疫情形势逼迫我们执法工作要创新。所以面对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困难,在部领导的直接推动下,我们在重点地区的监督帮扶工作当中探索实现了科技信息化助力非现场执法,通过创新、创立空天地一体化的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线上远程监督帮扶取得比较成功的应用。
从2022年5月份开始,我们向相关城市推送问题线索企业2万余家,经过地方现场的检查核实,问题发现率在70%-80%,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其他领域,我们也在探索新技术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在水领域的指纹技术,在固废领域如何应用环评、排污许可、固废管理等信息系统、大数据,来发现危废处理处置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
从大气方面目前的进展来说,第一,是研究建立了一整套问题线索识别的技术方法,利用卫星遥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地面微站、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用能等技术手段, 还要融合排污许可、行政处罚、信访举报,在一些市县,特别是市里,我们还可以把税务的数据、天眼工程等等都可以纳入进来,在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单位,污染高值区和冒泡区,来发现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的违规排放,包括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措施,精准识别问题企业,比如说用电,你说你减产了一半,可是你的用电并没有发生变化,这就是问题。所以我们在实际的应用当中非常准确。我们识别问题之后,现场检查是带着问题去、瞄准目标去,精准性、针对性就大大的提高了。
第二,我们开发了一个信息化的支撑平台。我们有这么多的信息、这么多的数据,我们组织评估中心、卫星中心、环科院、监测总站和信息中心,开发了40多个问题线索识别模型,关联匹配49类数据,搭建了这个平台,就是通过这些模型的计算我们来发现问题。另外,就是通过这个平台向地方推送问题,地方排查整改,然后现场查办的结果再反馈,我们再去核验,形成一个闭环。这样就实现了问题区域动态确定,问题线索一键生成,排查情况实时报送,检查结果一图统揽。应该说大气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第三,引领带动了一批地方借鉴这些相关的模式做法创新监管方式,也使科技赋能我们的执法工作,使得执法效能得到极大提升。比如山东、江苏等省打造的自动监控、用电用能等信息融合的环保监管体系,通过推送问题线索,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次。河北把重点企业的DCS系统也引到执法监管平台当中,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状况。河北邢台信都区建立了高值区溯源类脑指挥平台,今年这个区办理的涉气行政处罚案件中,30%的线索就靠这个平台来推送。
以多部门协作推动“两打”专项行动
南方周末记者:据了解,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已连续四年共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的成效如何?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从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经连续四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我们称之为“两打”,三个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强化协作配合,一直保持着对惩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两打”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有力打击了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5093件,罚款13.21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599件。查处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3267件,罚款是3.7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2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两打”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第一,精准发现问题,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的运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固废管理、环境统计等数据平台,进一步聚焦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排放,精准锁定企业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线索,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对自动监测数据领域也是这样。
第二,加强部门联动,凝聚打击违法犯罪合力。进一步强化与公安、高检、司法等部门执法联动,从严从快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专项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专案查办,全面提升办案效率。
第三,坚持一抓到底,开展违法犯罪案件“回头看”。建立健全“两打”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案件全流程跟踪督办。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两打”案件办理、移送,刑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起诉以及人民法院判决等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违法案件得以严肃处理。
力争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中国日报记者:大家都很关注CCER的重启情况,请问何时能够重启?目前在做哪些准备工作?
刘友宾:CCER即核证自愿减排量,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碳交易体系。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有利于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发展,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们注意到,社会各界对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高度期待。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主要制度安排。以服务“双碳”目标为根本出发点,突出“自愿”属性,强化市场诚信管理和信息披露。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项目开发与实施规范、审定与核查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以“开门决策”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目前正在开展遴选评估工作,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
三是基本搭建完成了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组织建设了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组织起草了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目前两系统已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建设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加快推动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维护市场诚信、公平、透明。
对自动监测数据作假行为“零容忍”
红星新闻记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已经成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数据造假行为也变得越来越隐蔽。能否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一下造假都有哪些类型?从执法角度来讲,有何措施来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赵群英: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始终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着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手段很多,按照自动监测设备工作环节来看主要分三类。
第一个环节是采样和预处理的环节。常见手段有采用遮挡、堵塞等方式干扰采样环境,将污染物绕过采样口排放,破坏、损毁采样设备管线,更换或预处理监测样品等。相比较而言,这个环节的问题现场检查比较容易发现。
第二个环节是仪器的分析环节。这一造假手段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要专业能力强的执法人员才能够把这个查出来。常见手段有改动仪器设备运行状态,修改设备参数,植入遥控、模拟等造假软件。例如黄润秋部长在平顶山检查时,企业把DCS系统程序都改变了,看表面数据是完全没问题,我们怎么查出来?从企业的产量、用水、用电量情况反推,才把造假证据做实。
第三个环节是数据传输环节。常见手段是修改数采仪接收数据量程,破坏通讯线路,衰减传输信号,影响传输设备等。
为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我们一是保持打假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我们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达标,不能只看自动监测数据,而要综合判断,包括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用电、投药量情况等,这样使得企业就不能造假。二是继续做好指导督促,不断推动落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减少数据出现问题。三是制定更多执法指南,我们将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其他行业执法检查技术指南的制定。
总之,我们将一贯保持执法高压的态势,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就会越来越少,同时随着基层执法能力的普遍提升,我相信造假一定会无处藏身。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能否介绍一下办法对执法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下一步还有哪些新考虑?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是生态环境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吸收了新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对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特点,增强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具体来说,《处罚办法》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生态环境执法更讲“法度”。《处罚办法》对现场采样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调查取证更加规范;对立案调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做出了细化规定,处罚程序更加完善;专门增设“信息公开”一节,处罚信息更加透明。
二是生态环境执法更讲“力度”。《处罚办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强化了自动监测数据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细化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加大对重大、恶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生态环境执法更讲“温度”。《处罚办法》明确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增加了轻微不罚的情形,强调说理式执法,要求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情况纳入案卷,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写入处罚决定书,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
四是生态环境执法更讲“尺度”。《处罚办法》明确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无主观过错的不予处罚,这当然指的是轻微违法行为,细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规定,要求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适用的裁量依据及理由,确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为了做好《处罚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将《处罚办法》作为今明两年岗位培训的“重头戏”,以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持续推进宣传与解读,不断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形成学法、用法的新热潮。二是将《处罚办法》作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的“总抓手”,及时修改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等配套文件,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案卷质量提升试点,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规范化水平。
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取得显著效果
央视网记者:生态环境部连续多年组织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受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前不久一批地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还被生态环境部表扬,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大练兵取得的成效?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执法大练兵是生态环境执法局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素质非常重要的抓手,从2016年开始,已持续8年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具体有三个特点:
一是优中选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总工会、组织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模拟演练和现场比武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执法装备,突出现场发现问题能力,选拔出优秀的执法人员。
二是突出实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要求,以战代练,组织开展交叉执法,一个市的队伍拉到另一个市去执法,实打实的去干。包括我们组织的大气监督帮扶工作,从全国抽调来的人员同样是自己携带无人机、红外监测仪、快速检测等设备来开展工作。
三是规范案卷。所有的执法结果都体现在办案上,案卷规范性是最能体现办案水平,我们组织专家对全国各省案卷抽查评比,既看案件多少又看有案卷质量,特别是涉刑的重点案件,通过评比得出排名。
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执法大练兵”这个品牌越叫越响,已成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的有力抓手,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打造了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8年来我们已经表彰了600多名执法先进的人员,这些是我们队伍的标兵,6.7万人执法队伍的先进代表,现在每次督察帮扶都次抽查他们到现场来工作,既是现场执法,又是传播经验。比如,获评2022年突出集体的安徽亳州执法支队,挑选8名精兵强将,组建了环境执法突击队,以交替值守、高值响应、周末不休的铁军作风,充分运用“执法+科技”的工作模式,在夏季监督帮扶的130余天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件,实施查封扣押6起,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案件3起,工作力度是非常大的。
二是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始终把现场勘查办案作为执法工作的立身之本,坚持指导各地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各地细化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流程与执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同时加大稽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这些规范和措施;将执法案卷质量作为大练兵的重要评价内容,通过不断完善案卷评查规则、加大案卷抽查检查力度,案卷评查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规范化水平逐年增高,从最初案卷是问题百出,到现在已经严格规范,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三是形成了执法队伍“比先赶超”的氛围。通过实地调研,我们能够深深的感到各个地区执法人员创新争先的劲头非常足,执法队伍的精神状态和面貌焕然一新,大家把环境 执法作为一项事业,作为自己的理想追求去做,并且这种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四是展现了执法铁军风采。在部“两微”开设大练兵宣传专栏,每周定期发布各地练兵动态和先进做法,对大练兵候选集体和个人广泛宣传,持续营造练兵声势。2022年期间,我部刊发铁军风采稿件62篇,各地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练兵动态2.1万余篇,生动展现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昂扬风貌,访问量达240万人次。所以在这里也谢谢各位媒体工作者对我们的支持。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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