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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23-07-06 09:56

来源:中国水网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因地制宜,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持续巩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成效,推广生物质采暖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清洁取暖设备。推广节能型农业生产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肥种植,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探索实施化肥定额制,强化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饲料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建设,鼓励秸秆、废弃果树枝混合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种养结合粪肥还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降低氨氮和总磷入河污染负荷。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行政中心、医院、学校等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创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模式,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公共机构带头采购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支持公共机构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管路优化、能量回收、多能互补、自然通风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加大地热能、空气能和热泵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全市电子办公系统的无缝对接。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办公用品。到2025年,力争90%以上县级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紧抓西安-咸阳一体化建设机遇,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应急绩效分类管控,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频。立足汾渭平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定位,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推动泾河、清河、泔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统筹推进水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规范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强度。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和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改善,全域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洗选,鼓励发展煤炭高效洗选加工,提高原煤入选率。坚持差异化、错位式发展,按照“精煤、优电、扩新、促转化”的思路,实施清洁低碳能化提能行动,构建以清洁低碳化工为主体,煤电等为配套的现代能源化工产业体系。推进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重点在煤电领域推广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引导农村地区综合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取暖方式,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积极开展供热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替代改造,巩固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治理成效。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北五县市非禁燃区内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加强对直送、网络等方式销售散煤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6%左右,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要求,对超标产品依法查处。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橡胶、电子显示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集群整合升级,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工作。到202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新技术。推进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配合中省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鼓励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县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建设陕西永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礼泉泔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等湿地公园,开展渭河、漆水河等沿岸湿地生态系统修复。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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