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0:41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对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新建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限值,在本次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1小时均值由150mg/m³变更为80mg/m³。
初次征求意见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全文: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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