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3-08-11 10:52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6月13日发布《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通过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措施,强化区域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聚焦秋冬季PM2.5、夏季O3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

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统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全面发挥生态环境正向牵引和反向倒逼作用,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区域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聚焦秋冬季PM2.5、夏季O3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

二、主要目标

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

各县区具体目标任务由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省下达我市的任务另行分解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省“两高”项目处置要求,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加快推进现有“两高”项目清理整顿,坚决控制“两高”项目体量,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达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市区规划区范围内不再新增“两高”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和行动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持续推进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内及周边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对市区规划区内的重污染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3.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已备案“上大关小”大型焦化项目建设,加速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2023年6月底前全面关停退出4.3米焦炉,力争提前淘汰。严格落实国家、省粗钢产量总量调控要求,根据全市钢铁企业生产设施、环保绩效等因素差异化分解产量调控任务。鼓励长流程钢铁企业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逐步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4.深入实施钢铁、焦化、火电行业深度治理改造。严格落实省政府对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要求,推进主城区规划区内及周边20km范围内的钢铁、焦化、火电企业率先实施深度治理,鼓励其他区域范围内的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同步实施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配合)

5.加快推进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省定时限,完成沁县华安焦化、沁源县沁新焦化和明源焦化3家焦化企业和潞州区红旗水泥和科保水泥、上党区陶清河水泥和三元王庄华泰、壶关县红旗水泥、屯留区瑞昌水泥6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要加快实施监测评估。鼓励焦化、水泥企业提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启动焦化行业干法熄焦工艺升级改造,把全干法熄焦作为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全市所有“上大关小”新建焦炉要全部配套建设常用、备用干熄焦装置;现有5.5米及以上焦炉配套建设常用干熄焦装置,具备条件的要配套建设备用干熄焦装置;列入淘汰计划的4.3米焦炉,不再实施干熄焦改造;在资金和政策上对干熄焦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未按期完成干熄焦改造的焦化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持续加强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工业窑炉污染治理,建立全市工业窑炉动态化管理台账,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氧化法脱硝等低效治理工艺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以及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持续开展燃煤、燃气、生物质、醇基锅炉达标排放情况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持续巩固提升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成效;对未达标排放的各类锅炉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在当年采暖季前完成热源替代。全市保留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7.深入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独立球团、耐火、法兰、陶瓷、活性炭、玛钢、玻璃器皿、金属镁、锰渣冶炼、煤炭洗选、砖瓦窑等特色产业集群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涉气产业集群实施分类治理,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三)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