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催化焚烧设备VOCs去除效率为0,2万风量卖23万元

时间:2024-05-14 10:17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250.png

该公司使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CO。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便FID携式设备监测,总VCOs处理前1517mg/m³,处理后845mg/m³,严重超标,去除效率仅为44%。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304.png

主要问题是固定床活性炭吸附效率较低,面对较高浓度有机废气很快吸附饱和,无法及时脱附。主要原因是企业单纯为节省治理成本选择了不适用的活性炭浓缩吸附工艺。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316.png

典型案例4

错误选择活性炭吸附工艺

某胶袋有限公司有2台凹版印刷机(2色、8色各一台),1台凸版印刷机;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该公司使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治理设施2万风量,投资金额23万。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535.png

2023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门去现场监测,非甲烷总烃处理前浓度为243mg/m³,处理后107mg/m³,去除效率约56%;总VOCs约307mg/m³,处理后约115mg/m³,去除效率为63%。主要问题是活性炭吸附效率不高,难以达到80%的去除效率,排放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单纯为节省治理成本而错误选择了造价较低、不适用的活性炭浓缩吸附工艺。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555.png

典型案例5

废气浓度估算不足

治理工艺选择不当

某彩印有限公司有3台凹版印刷机(2台8色,1台6色),车间整室密闭收集,使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721.png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测,处理前非甲浓度约1312mg/m³,转轮处理后非甲浓度约654mg/m³,CO炉燃烧后的测口非甲浓度超4500mg/m³。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740.png

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对处理后总排口监测,总VOCs浓度超2320mg/m³。主要问题是高低浓度未分类收集,过高浓度CO炉难以承受其负荷、热解氧化不彻底,导致VOCs大分子转化成小分子,非甲浓度比处理前还高。主要原因是企业瞒报原辅材料使用使用量,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不专业,对VOCs废气产生浓度估算不足,未恰当选择合适工艺去除高浓度废气(处理前废气浓度超1200mg/m³)。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754.png

典型案例6

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

工程粗制乱造

某环保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V印刷机2台、双色印刷机1台,金属印刷机2台,生产设备隔间密闭收集,不经浓缩、直接使用RTO蓄热式焚烧治理工艺,3万风量,治理设施投入金额210万元。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923.png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进行了三次处理前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其浓度分别为140、71、136mg/m³,处理前废气浓度相对较低,未设置转轮浓缩工序直接通入RTO炉燃烧,废气浓度远未达到适宜RTO直接燃烧的浓度(大约2g/m³)必须依赖大量天然气助燃,能耗成本非常高,每个月的燃气费用超10万元,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运维成本压力。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未充分了解VOCs高效治理基本原理,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而第三方治理单位严重诚信缺失、工程粗制乱造、欺瞒欺骗企业。

微信截图_20240514102947.png

典型案例7

治理设施设计施工质量差

忽视关键环节

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印刷,一台5色印刷机,使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治理设施2万风量,设施合同金额88万。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时,只开了一个印刷颜色,负荷约20%,使用非甲烷总烃设备检测,处理前进行了三次检测,非甲平均值为292mg/m³;处理后也进行了三次检测,非甲平均值为299mg/m³,去除效率为零。

微信截图_20240514103053.png

查看工况大屏,其脱附温度仅有124℃(技术规范要求脱附温度达到180-220℃),脱附温度较低。沸石转轮吸附饱和后,达不到脱附温度,无法实现有效脱附,导致转轮吸附失效,去除效果为零。主要原因是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调试等方面明显经验不足、忽视关键环节、以次充好。

微信截图_20240514103106.png

典型案例8

单位业务不精

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某彩印有限公司有10色印刷机1台、8色印刷机1台,复合机2台,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使用减风增浓+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3万风量,设施合同金额157万元。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