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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4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16 10:22

来源:陕西省商务厅

5月14日,陕西省商务厅等14 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 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年增长30%。加大财政支持和要素保障,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支持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鼓励更多使用智能型、绿色型、低碳型消费品,着力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协会及保险机构等制定汽车以旧换新优惠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汽车报废更新。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坚持省级和市县(区)政府联动,对消费者自主报废本人名下非营业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汽车置换更新。支持各市区通过发放消费劵等形式,对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非营业性载客汽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一定置换补贴。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年销售额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便利车主交车。因地制宜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促进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各市区出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等管理区域内设置新能源车辆专用停车位。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家装以旧换新

(七)鼓励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畅通家电家居更新消费循环。支持各市区采取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劵等方式,对购买一、二级能效绿色智能家电和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者予以一定置换补贴。支持家电家居销售企业、各大家居卖场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各市(区)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拓展家电家装消费信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废旧家电家装回收网络。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服务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给予一定支持。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对企业建设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给予一定补贴。(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以旧换新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提供居民全屋家电家装焕新团购套餐。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模式。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支持家电回收、拆解等企业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开展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家电和电子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便利化。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法规,落实二手商品鉴定、评估等相关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陕西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落实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市场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政策实施成效。(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和要素保障。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商务部门要牵头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信部门要积极动员生产企业促销让利,核定符合支持条件的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目录。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促销活动。以消费促进年活动为抓手,以秦乐购消费促进系列活动为平台,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作,组织开展“陕靓焕新”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举办汽车巡展、蓝装家博会等消费品展会,举办新能源汽车专场、家电惠民消费季、家装焕新消费节等系列活动,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激发以旧换新工作活力。(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市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对汽车、家电、厨卫电器、灶具洁具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激发换新意愿和消费潜力。(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指导监督。实施方案涉及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出台细化举措。各市区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和组织实施,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严禁将废旧汽车、家电家装交售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企业名单。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予以通报表扬。(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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