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1 10:3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四)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分批有序推动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700公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成效,到2025年,郑州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城市建成区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90%或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工业园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入园工业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须达标并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加强对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设施不正常运行、暗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做到“应装尽装、应联尽联”。三是规范固体废物处置。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途径,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加快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全省生活垃圾飞灰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完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整改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察督办。采取清单化调度、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方式,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的,及时启动相关程序。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责。
(四)注重信息公开。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督察整改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理解不深刻,对资源环境约束认识不清醒,存在“小进即满”思想,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一些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的现实视若无睹,强调客观因素多,缺乏坚定扭转被动局面的意识和作为。有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打折扣;有的理解政策有偏差,出现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和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实施主体: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
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绿色发展理念树得更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断强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采取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用好用活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精选上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相关课程,将优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
(三)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报道力度,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列入常态化宣传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进行策划,省、市、县三级联动,报、刊、台、网、端、微全媒体传播。
二、三门峡市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且在全面排查整治中工作不严不实,部分矿山开采被处罚却未被纳入整治台账。督察发现,列入问题图斑的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2023年7月因违规越界开采矿石、破坏草地受到处罚,但当地既未将其纳入越界开采台账,也未及时督促开展生态修复。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2017年以来因越界开采多次受到处罚,同样未被纳入越界开采台账。
整改实施主体:三门峡市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验收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目标:完成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越界开采区域生态修复;完善“五本台账”,推动全省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三门峡市:一是将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列入“五本台账”,对越界开采问题实施整改,2024年完成越界开采区域生态修复方案制定,2025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二是对三门峡市矿山(地下停产矿山除外)越界开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充分运用卫片执法、天眼系统等手段,严防越界开采,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规问题,提升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管理水平。
(二)省自然资源厅:一是督促指导三门峡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二是开展河南省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动态管理全省有主矿山“五本台账”,采取主动排查、督导检查、卫片执法等方式,及时将新发现问题纳入问题台账,2025年12月底前将排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到位。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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