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09:21
来源:陕西环保
11月8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恰逢第十八个中国记者节,借此机会,谨向各位记者朋友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环保部《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要求,省政府近日对《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今天的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修订后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函〔2017〕231号)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先生,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
下面,首先请姚主任介绍《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情况。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会议
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始终高度重视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积极主动应对重污染天气已经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已经成为政府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环保部7月份重点针对津京冀及其周边地区制定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要求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为贯彻落实环保部部分省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座谈会、省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秋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在2014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函〔2014〕126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等文件的基础上,修订获得了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次预案修订的总体思路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改善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用,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含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和预报、预警与响应、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
第一部分总则:在修改调整原有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预案编制思路和预案体系。指出《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基础保障,是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的指导性预案。本《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了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这些标准和措施内容的统一,增强了修订版《预案》的联防联控机制的针对性。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和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分工明确细致,更具可操作性;完善了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增加了部分省级机构;增设了专家咨询组、监测预报预警组和信息宣传组,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到实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三部分监测和预报:《预案》强调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多模式数值预报系统和省气象局大气环境气象条件预报系统是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基础。提出对省级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的工作要求及对我省各市(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设的要求,并细化和完善了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等。
第四部分预警与响应:预警与响应部分是《预案》的核心内容,又分为:重点污染控制分区、重点污染控制区应急联动工作原则、预警分级、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启动、级别调整与终止和后期评估七部分。
1、在对我省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和传输机制、历史数据等综合考虑后,将污染控制区由关中、陕北和陕南3个区修改为只保留关中一个区,具体的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这使本预案更贴近实际,更能集中力量在我省大气污染的核心区域解决核心问题。
2、增加了重点污染控制区工作原则。强调污染控制区内各市区应加强合作,应急联动。工作原则主要体现为分区要求、分级指导、责任共担、权责对等;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统筹协调、联防联控。
3、预警分级中删除了全省级别的预警,仅保留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并将原有的三级预警改为蓝、黄、橙、红四级预警。根据环保部86号文件,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使得预警启动的时间、级别和区域范围更加明确和一致。需要强调的是:在区域预警部分,《预案》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区域预警的严重性和对市民、社会的扰动,确立了切实可行的启动标准。这既考虑了区域联防联控的可操作性和“出重拳”尽快降低区域重污染的紧迫要求,又充分考量了应急响应要尽量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这一前提。且在区域预警的发布和解除时,对相应批准层级进行了明确规定,体现预案的可操作性。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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