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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16个重点

时间:2023-07-03 11:09

来源:生态环境学习

新《行政处罚法》第28条对违法所得重新进行了界定,明确“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新《处罚办法》衔接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第88条明确“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为计算违法所得提供了明确的方法。

16新增核与辐射领域适用范围

2018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整合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等要素的执法一样,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结案和归档等执法程序上没有特殊性。

因此,新《处罚办法》删除了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81条关于核安全处罚适用例外的规定,在适用范围上新增了核与辐射领域。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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