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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3-08-10 09:17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二)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1.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构建CIM平台基础数据库,建立CIM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推动在城市体检、房屋建筑管理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建设文化中心等区域的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BIM+CIM),为打造数字孪生城市提供样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网、政务云等政务资源和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依托,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提升改造落后信息化系统,新建业务短缺信息化项目,逐步实现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委)

  3.建立地下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普查,摸清底数,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2025年底前,建立信息动态更新、共享和利用机制,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基于现有应用系统基础,构建供水、排水创新协同的业务应用系统,提升智慧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水平。接入其他部门涉水数据信息,逐步提高综合智能决策能力。实现感知全域覆盖、网络全面互联、数据融合共享、业务协同管理。(市水务局)

  (三)建设智慧交通设施

  1.推进泛在先进的智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交通设施、视频监测设施、照明设施等面向车城协同的路内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实现道路交通设施的智能互联、数字化采集、管理与应用。依托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推进可综合承载多种设备和传感器的城市感知底座建设,对城市道路空间内各类杆件设施进行系统性整合,并预留扩展空间和接口。(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力推进新能源车辆能源站建设。顺应新能源车辆发展要求,积极建设充换电、加气、加氢等各类设施,强化加气、加氢子站的运行监管。新建机动车停车位充分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在社区建设公共停车区充电桩。遵循“快慢结合”的技术导向,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网络。重点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沿线以及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人员密集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充电服务“一张网”,客户支付结算系统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强化场景应用。推进车联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推进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5G智能网联创新智慧城、中新天津生态城“双智”试点等智能网联全场景试点应用。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封闭研发测试场地规模,加快开放测试道路选址规划与路网建设,拓展开放测试城区。开展共享汽车、公交车等智能化、网联化示范应用,建立出行服务支持体系,支持鼓励相关企业发展出行即服务(MaaS),逐步实现出行信息主动推送、高端定制、智慧便捷。推进智慧地铁综合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地铁线路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水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智能停车设施。推进市、区两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整合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资源,建立一体化智慧停车体系,提高停车、寻车、交费效率,推动车位共享,助力低碳城市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引导规范共享单车高效使用和有序停放。(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社区智能化管理水平

  1.完善社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光纤入户,多网融合,推进5G网络进社区,逐步实现城市社区5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5G网络通达比例达到95%以上。支持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进社区,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社区智能安防系统。通过前端新建或对接改造感知防护设备等方式,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共享应用等功能。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治安防控业务模式创新,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智慧社区警务功能。2022年实现全市成建制居民小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全覆盖,不断提升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社会化应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智慧社区和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依托“津治通”平台,推进与基层治理、便民服务数据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态势监控、指挥调度、辅助分析。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推广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智慧社区民生服务与管理示范平台建设,实现新一代信息社区深度融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建设智能供水、智能用电、智能供气监控、智慧化节能控制、智能充电桩系统,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应用领域。持续完善网上缴费、电子发票等网办功能,逐步提升网办业务覆盖范围,提升社区公共事业智慧化服务水平。(市水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旧设施行动

  加强安全运行状态评估,提高运行科学监控水平,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运行安全稳定。加快推进建设年代早、投运时间长、管材质量差、施工工艺落后以及多次发生漏气现象和维抢修频次较多地区的燃气管网改造,降低风险隐患,持续提升燃气管网设施安全水平。对腐蚀减薄严重,采暖季爆管隐患突出,造成水耗增加、热效率降低、安全隐患突出等影响供热服务质量的供热旧管网实施改造。2023年改造燃气管网592公里、供热管网134公里;2024、2025年每年改造燃气管网不少于100公里、供热管网不少于100公里。(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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