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大手笔!广东公布VOCs治理1434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时间:2016-07-04 13:49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日前,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其中1434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布,详情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固定源VOCs排放调查、核算,比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下称《整治方案》)的名录后,筛选得到《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现将名录及需要开展LDAR技术应用的企业名单发给你们,请按照《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及LDAR实施技术要求有关文件要求,推行“一企一策”改造工作。对已治理完毕的企业,参照《整治方案》及行业治理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开展排放评估工作,严加监管。对VOCs治理效率低及尚未开展治理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机废气治理改造,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迳向我厅反映。

附件:

1.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

2.重点行业LDAR技术应用企业名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85267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已治理).doc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未治理).doc

重点行业LDAR技术应用项目表.doc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