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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洁空气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下发:分解81项大气治理

时间:2017-01-25 09:09

来源:中国大气网

1月24日,中国大气网获悉,《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以下简称《2017年工作措施》)发布。

《2017年工作措施》包括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减燃煤任务、控车减油任务、治污减排任务等,细分为52个部分、81项具体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项具体任务中都列明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全文如下:

(一)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

2.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对街道(乡镇)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市政府按季度分析空气质量形势,调度相关工作;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北京市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区等全面实施环保督察。将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4.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各区政府组织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细化明确防治任务要求,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督促落实“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等管理要求。

牵头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压减燃煤任务

(四)压减燃煤总量。

5.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年度压减燃煤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相关区压减燃煤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6.相关区政府组织落实压减燃煤2017年工作任务,实现辖区压减燃煤目标。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最大限度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污。

7.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8.进一步加大外调电力度,燃气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方案。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年底前

(六)实现工业企业基本无燃煤。

9.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实现工业企业基本无燃煤(使用原料煤的除外)。凡未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工业企业,自8月1日起,燃煤设施原则上停止运行。

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完成时限:7月底前

(七)实施700个平原村煤改清洁能源。

10.实施700个平原村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实施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和南部四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平原地区实现基本“无煤化”。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相关区政府组织对2017年将实现“无煤化”的区域全面取消散煤销售点,工商部门依法办理散煤销售点注销登记,原则上不再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对暂未纳入改造任务的区域实现优质燃煤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八)基本淘汰远郊区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和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12.相关远郊区政府完成4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基本淘汰远郊区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和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3.相关区政府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辖区在用燃煤锅炉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九)加快燃气、电力设施建设。

14.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年底前

15.市燃气集团加快燃气管网设施建设,8月底前,力争实现南部四区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10月底前,延庆区力争具备通气条件。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16.完成陕京四线北京段工程建设。

牵头部门:市重大项目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7.北京市电力公司加快电力配套输变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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