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5 09:09
来源:中国大气网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8.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69、96310热线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79.实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十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与技术推广。
80.深入研究把握大气污染防治规律,推进基于新一代卫星遥感、地面监测与分析模式的区域空气质量综合监测研究与应用项目实施。实施新一轮北京地区细颗粒物精细化来源研究,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识别;开展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加快高效低氮燃烧、垃圾焚烧行业氮氧化物减排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大气环境和污染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在餐饮聚集区域试点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部门:市科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十二)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落实。
81.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2017年工作措施,制定并实施本区和部门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形成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和工程倒排工期,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区政府要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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