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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

时间:2017-05-02 15:04

来源:安徽省政府

日前,安徽省下发了《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石化和化工行业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实施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加强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综合整治,改进工艺流程,提高低挥发性涂料使用比例,密闭生产过程,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确保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效率。2017年,全省VOCs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以上。认真组织实施工信部、财政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原料替代工程,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行业大力推动工艺技术改造,减少工艺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和排放。鼓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实施相应的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全省工业行业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助剂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低(无)挥发性有机物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轮胎等产品比例明显上升。全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7〕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9日

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守护蓝天,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实施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切实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7年,力争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79.9%,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全部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围绕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车用油品升级,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与拆解,实施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围绕扬(烟)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拆迁、道路扬尘整治,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防治。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二、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及升级改造专项行动。

研究制定安徽省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结合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2017年上半年对全省钢铁、火电、水泥、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问题。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依法责令关闭。全面加强火电脱硫脱硝、钢铁烧结机和球团设备脱硫、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平板玻璃脱硫脱硝等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达到目标要求,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6年削减3%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能源局配合)

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发电。继续推进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2017年完成20台、1129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17年底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不到排放限值、调峰时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机组,一律依法停产。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循环流化床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配合。)

(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石化和化工行业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实施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加强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综合整治,改进工艺流程,提高低挥发性涂料使用比例,密闭生产过程,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确保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效率。2017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以上。(省环保厅牵头)

认真组织实施工信部、财政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原料替代工程,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行业大力推动工艺技术改造,减少工艺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和排放。鼓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实施相应的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全省工业行业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助剂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低(无)挥发性有机物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轮胎等产品比例明显上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牵头)

(三)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督查行动。

对各地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是否全部完成、主城区是否存在燃煤小锅炉、已改造的燃煤小锅炉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新批准建设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地方政府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并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安徽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加强煤质抽检,加大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的分类管理。(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牵头,省质监局、省工商局配合)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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