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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VOCs“开火”——《“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时间:2017-08-28 15:26

来源:科略环境

第四战:

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

新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建立完善VOCs排放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加强VOCs减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

怎样有效开展VOCs总量核算???

“神兵利器四”排放核查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核算企业各环节VOCs排放量,建立工业区企业VOCs源信息数据库,编制企业一厂一档,提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编制排放核查研究总报告。

VOCs排放量核查示意图

全面发力,精准打击

针对三大排放源的“三大保障”

01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加快石化行业VOCs排污许可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02完善VOCs污染防治经济政策

研究扩大VOCs排污收费范围,逐步涵盖VOCs治理重点行业。重点针对工业源和移动源进行溯源防治。

03加强科技指导支持

环境保护部制(修)订VOCs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研发、示范、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相关研究。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这一战,我们捍卫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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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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