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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VOCs项目清单

时间:2017-09-21 13:37

来源:清远市政府

16、全面禁止生物质露天焚烧

全市禁止露天焚烧,建立市、县和乡镇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模式和宗教活动,引导公众自觉、主动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和香纸烛宝的使用。[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发展绿色经济,淘汰污染产能

17、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6%以上,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完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全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大力压缩过剩产能

全面落实《广东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15-2017年)》要求,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严控新增产能。[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建筑节能

20、严格控制石油焦的使用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含扩建、技改)燃用石油焦发电项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石油焦;禁止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努力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

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天然气管道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努力加大其他清洁能源供给

努力加大其他清洁能源供给。加快开发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光伏清洁能源的用电比例,积极推动集中连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适度发展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推广公共服务领域和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努力发展绿色建筑节能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高预判能力,应对污染天气

24、加强空气质量预测研判

完善监测体系,开展空气质量趋势研判职称技术方法研究和中长期大气污染过程预报技术研究,完善精细化空气质量综合预报预警能力体系,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实现分时段、分区域综合性预报功能;强化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完善专家指导机制,实现对城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天气过程的科学研判。[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

25、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开展秋季臭氧削峰专项行动,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AQI超过150)提前采取强化措施,增加洒水频次、车辆限行、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年度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市环委会督察组建立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日常巡查,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立约谈机制。为保障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建立约谈机制。大气污染源解析第三方机构每月5日前对上个月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如果数据上升幅度大,结合市环委会督察组日常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对问题突出单位,提请市环委会副主任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负责人需在环委会全体会议上作检讨式发言,发言只讲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如果连续两次被市环委会副主任约谈,由市环委会主任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地环境空气质量分片区进行月排名,分南部(清城、清新、英德、佛冈)、北部(连州、连南、连山、阳山)两大片区,各片区每月排名倒数的地区,由市环委会副主任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连续两个月排名为倒数的地区,由市环委会主任约谈地方主要领导。排名倒数的地区,均需在环委会全体会议上作检讨式发言。

(三)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指引>的函》(粤环〔2017〕7号)要求,成立市污染天气应对组,该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出现不良天气时,组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四)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大气污染排放和大气环境质量等各类环境信息。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大气环境污染行为。

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重点项目清单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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