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5 10:32
来源:西安市政府
牵头领导:聂仲秋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二十五)严防死守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等文明过节方式,合理划定区域、明确燃放时限,严格控制传统烟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对社区、酒店、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引导、宣传和巡查,建成区内禁止传统烟花爆竹燃放,减轻污染叠加影响。
牵头领导:吕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六)有效控制焚烧污染。严禁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凡市级层面检查发现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聂仲秋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二十七)细化“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一律于10月15日前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持续开展补充摸排工作,10月底前完成新摸排量40%的“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任务。11月1日起,摸排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涉及大气污染排放“散乱污”企业的,对责任单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二十八)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10月底前,对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且生产工艺可间歇式生产的行业,制定错峰停产限产方案和“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重点抓好水泥行业(含粉磨站)等粉尘烟尘排放企业的错峰生产。冬防期氧化铝企业以生产线计算限产30%;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以生产线计算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二十九)强化涉气重点污染源监察执法。10月20日前,完成涉气重点污染源100%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省市联网;10月底前,督导全市所有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按预警分级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11月1日开始,对全市火电、集中供热、水泥生产等重点涉气污染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督导污处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对涉气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行为,一律高限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执行按日计罚。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十)加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10月15日前,由二级网格对网格员统一聘用、管理、考核、奖惩,每个三级网格须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职网格员队伍。年底前完成“智慧环保”综合平台建设,实现与二、三级网格平台联网运行,适时与关中地区其他五市两区进行联网。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三十一)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10月底前,全市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对照市级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完善和调整各自预案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精准编制污染源管控清单,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实施清单化管理,将企业日常运行水平、排放绩效水平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限产、限排名单挂钩,根据预警等级分别采取关停、限产、减排、限行等措施,力争将重污染天气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全市统一调度,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频共振”,即日起,提前进入应急状态,应对可能出现的持续污染天气,按照应急管理模式做好“十九大”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三十二)牵头开展区域联防联控。认真贯彻落实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防治措施原则,在省环保厅支持下,牵头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污染治理经验,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10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中地区六市两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方案》。与咸阳市、渭南市、西咸新区率先建立交叉执法检查机制,在冬防期每个月至少开展一轮交叉执法检查,每轮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三十三)组建强有力的督查队伍。9月下旬起,从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每个新城分批次抽调人员(每批次各抽调10人),组建铁腕治霾督查队伍。由市环保局统一指挥调度,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确保20个区县、西咸新区5个新城每天都有10人督查队伍在一线开展不间断督查。并建立起严格的督查通报、督查考核、督查问责机制,真正在全市形成铁腕治霾的天罗地网和高压态势。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思想认识保障。各级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大气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将开展攻坚行动、改善空气质量、力争实现“退十进位”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自身在治霾工作中的角色定位、职责职能、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动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提供强大的思想认识保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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