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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时间:2017-11-15 09:5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加强六盘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六盘山三河源水源涵养、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等工程;加强封坡育草、封山育林、荒山造林、补植补造,禁止毁林毁草开荒,提高水源涵养水平;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强化安置区生态保护,带动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绿岛生态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牧厅,宁夏气象局,各市、县〈区〉)

加强罗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实施禁牧封育,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强防沙治沙对外交流合作,推进灵武市、盐池县、同心县、沙坡头区四个防沙治沙示范县建设,宁夏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果,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带动中部荒漠草原防沙治沙区生态系统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牧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六)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快全域造林绿化步伐,统筹推进荒山荒漠、平原绿洲、城乡通道、河湖沟渠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廊道。实施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和南华山区域造林绿化、引黄灌区农田绿网提升、固原百万亩规模化林场建设、同心红寺堡生态经济林示范工程,完成新造林及改造提升387万亩。统筹推进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宁东造林绿化,美化绿化银川都市圈。实施通道绿化工程,重点在铁路、公路和主要沟渠两侧建设大网格、宽幅林带,全面绿化通道沿线裸露土地。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创建园林式社区、园区、企业和单位,建设绿色家园。实施好林业国际援助项目。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有效保护草地生态系统,加强草原补播、人工饲草地建设,改良天然草场,防止草原退化和土地沙化。到2020年,森林面积达到1231万亩,草原面积保持在2600万亩,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000万亩,天然草原改良面积达到800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5%,努力实现人均2亩林、4亩草。(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七)开展自然保护区整治绿盾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取缔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全面解决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修复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建设项目零存在,实验区人类活动符合要求,实现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明确、边界清晰、功能区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区及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建设远程监控系统、野生生物保护设施、科研监测设施、信息平台及数据库,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生物遗传资源库,保护生物多样性。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八)开展农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行动。

严格保护耕地,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废弃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耕地轮作休耕,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全力推进土地荒漠化治理,重点保护好沙区原生植被;启动银川以南盐碱地农艺改良工程,完成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农艺改良,治理土壤盐渍化。健全耕地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到2020年,完成荒漠化治理45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新增高标准农田478万亩,累计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耕地休耕287.1万亩,全区试点轮作200万亩。(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三、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铁腕整治环境污染。利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大气、水、土壤环境突出问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3.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黄河宁夏段水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劣ⅴ类水体。

(九)实施蓝天行动。

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快城市燃煤锅炉拆除整治,2018年年底前,完成银川市“东热西送”供热工程,银川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其他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行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煤机制,全面禁止劣质煤的销售,建设覆盖全区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在城市建成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地区禁止使用散煤,不能覆盖地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改造。推动工业园区余(废)热回收利用,实现集中供热(汽)和热电联产。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原煤散烧全部清零。(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强化烟尘污染治理。2018年,全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小散乱污”企业清零。2020年,全区所有火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钢铁、焦化、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推进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及综合治理,全面治理城市餐饮油烟,严禁秸秆焚烧,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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