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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17-11-16 09:37

来源:江苏环保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秋冬季大气治理相关信息。谢谢大家!

汤浩:谢谢刘处长。下面请杨新芝副局长介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相关情况。

杨新芝: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保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既定目标,我厅借鉴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及我省5-10月太湖流域交叉执法检查的成功做法,10月1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抽调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赴异地开展交叉互查。下面,我就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给大家做个通报: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省环境执法力度逐年提升。据统计,2017年1-10月,全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7万件(去年同期8112件,同比上升44%),罚款总额8.07亿元(去年同期5.65亿元,同比上升43%)。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26件,同比上升55%,其中按日计罚87起,查封扣押1355起,限产停产947起,行政拘留239起,移送司法298起;全省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0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76人,同比分别上升96%、62%。上半年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全省2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各地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我省区域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面临的压力和形势依然严峻。同时秋冬季节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差,容易产生重污染天气。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为确保顺利度过这段敏感期,制定了此次大气交叉互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跨度长,从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底,每月工作重心不尽相同,10月份行动以工业点源为主。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是否存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重污染小型企业手续办理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金属熔炼、炭素生产、耐火材料、橡胶、砖瓦窑,以及涉及涂料、油墨、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重污染小型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三、行动特点

此次行动相对往年,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程交叉互查,我们打破地域限制,行动期间实施各地轮换执法检查,不固定执法人员、不固定检查对象、不固定所查区域(每月轮换一次)。二是注重实战练兵,强化交流学习,通过交叉互查,面对新环境、新问题,开拓执法视野,补齐执法短板,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两地执法人员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他人所长、弥补自身所短。三是实施考核排名。每月对各督查组检查企业、发现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情况进行统计评估,通报各市得分排名,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四是开展省级督查。对通报的前期各轮次环境问题,我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后督察。

四、检查情况

10月份,互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966人次,对312家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发现161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148家。

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将通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督促当地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被检查市要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将查处、整改情况报送我厅,逐一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当发生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我厅将依据《江苏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管控企业停产、限产等必要措施,对污染严重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11月份工作重心,除工业点源外,还要重点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堆场码头等扬尘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我厅将成立督查组实施驻点督查。三是对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我厅将视情况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汤浩:谢谢杨局长,下面请张祥志副处长,介绍我省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的相关措施。

张祥志:为做好今年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将在例行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系统内外会商(监测系统内、与气象部门)基础上,通过强化空气质量跟踪研判、增加会商频次、及时报送预警信息、开展质控巡查等多种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发布预警,为我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细化预报流程。进一步细化例行预报流程,要求当日预报员逐时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详细分析污染带的范围、生消趋势以及移动方向和速度,把脉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提高短期预报准确性。

二是增加与区域中心或总站会商频次。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首先,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重污染期间,根据需要随时与气象预报员、首席预报员会商。其次加强省级与各设区市会商,根据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随时会商,做到精准预报、精准管控。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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