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3 10:06
来源:科技部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8:00至2018年2月5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2月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5号,北京三环专家公寓6层,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2月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5,58884866。
(2)“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0,58884899。
(3)“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1,58884848。
(4)“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6,58884836。
(5)“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7,58884872。
(6)“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5,58884873。
(7)“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58884828。
(8)“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4,58884829。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9)“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2,88225153。
(10)“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6,88225070。
(11)“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88225123。
(12)“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9,88225068。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13)“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12253。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3座603,邮编:100044。
(14)“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2325621。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A3座10层,邮编:100044。
附件:1.“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见下文)
科 技 部
2017年12月3日签发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等相关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及北京等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技术、雾霾和光化学烟雾形成机制、污染源全过程控制技术、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管理支持技术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等6项重点任务科研攻关,为大气污染防治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