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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17-12-18 11:34

来源:阜阳市政府

(二)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

设置围墙或围挡。拆除工程施工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底边封闭的连续围墙或围挡,紧挨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不得有泥浆外漏。

设置施工环保标志牌。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环保措施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注明政府部门监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举报电话等信息,以便部门监管、公众举报和处罚追责。

设置自动洗车平台。每个拆迁工地原则上只设置1个车辆出入口,并在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自动洗车平台,渣土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将轮胎及车身等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实行湿法拆除作业。拆迁作业时,应提前72小时不间断持续加压洒水,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在拆除过程中要不间断进行洒水喷雾压尘。

完善渣土抑尘措施。对拆迁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清运时不间断采取洒水或喷雾作业,洒水装车、密闭运输;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拆迁完成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应采取绿化、铺装或者覆盖防尘布(网)、定期喷洒抑尘剂、不间断洒水抑尘等措施。

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迁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并洒水抑尘。

自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阜城建成区内停止房屋拆迁施工。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等,确实无法停止土石方作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严控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市政道路绿化带内土层要低于绿化带周围路牙石上沿,对城区主干道行道树树池采用预制板或草皮等进行覆盖。

新建和改建道路绿化微地形时必须要在微地形和道路之间设置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并定期疏通,保持排水系统畅通,防止大雨或地面冲洗时泥土污染路面。

道路保洁实行机械化吸尘、湿法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实行清扫与冲洗相结合。在不结冰的情况下,城区内道路(包括辅路)每天至少冲洗3次,洒水6次。出入主城区的7条道路与县城道路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实现无缝对接、全覆盖保洁,每天至少冲洗1次,洒水2次。

开展“水洗阜阳”专项行动,在不结冰的情况下,对所有主次干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街巷、居民小区、休闲广场、企事业单位院区地面、花草树木进行冲洗,彻底清理积尘浮灰并保持湿润,不起尘、不见尘。

严格按照《阜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洒水、除尘等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和考核工作。

对城区开挖道路、装饰、街道立面改造、街道提升工程等产生的水泥、石灰、砂土以及建筑垃圾堆等易产生扬尘的料堆实施专项整治,有责任主体的一律实施存储或综合抑尘措施,无责任主体的一律清运干净。

制订城区小街巷保洁制度,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对小街巷实行“全日制”保洁。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国省干线公路保洁和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污染

混凝土搅拌站应取得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资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无资质搅拌站的清理取缔工作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物资、清设备、清场地)。

厂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区设置,边界要建围墙进行有效分隔。

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不起尘的硬化路面,并采取吸尘、洒水、冲洗等措施保持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可见烟尘,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厂区大门内侧安装车辆自动洗车平台,物料、混凝土运输车辆驶离厂区前,应在洗车平台将轮胎及车身等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采用封闭式骨料堆场(封闭前暂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配置强制网格式除尘喷淋喷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

搅拌机、原料仓(水泥仓、粉煤灰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要安装布袋除尘器。搅拌主机鞋料口采用防止混凝土(砂浆)喷溅的设施,卸料口下地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泥浆类物质。

砂、石原材料的装卸、搬运、配料采取相应的有效降尘措施,皮带上料要进行全封闭处理,产生的漏料要及时清理。

混凝土运输车尾部加装防抛洒装置并放大车号,避免混凝土污染地面。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落实“两断三清”工作。

(五)严控港口码头污染

1.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无证港口码头取缔工作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物资、清设备、清场地)。

港口码头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自动洗车平台,物料运输车辆驶离港区前,应在洗车平台将轮胎及车身等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改善现有装卸工艺,采用全封闭带式运输机装卸作业,现运行的皮带输送机应采取抑尘措施或增设抑尘设施。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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