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安徽阜阳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17-12-18 11:34

来源:阜阳市政府

散货堆场周围应设立防尘网或实行封闭储存,在散货堆场、装卸料口等设立抑尘喷淋装置,小型散货堆场应通过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硬化散货堆场、道路,减少车辆作业扬尘。

所有进出港口码头易产生扬尘的散货运输车辆,一律覆盖,不得超载、泼洒滴漏,影响环境。

统筹规划港区码头绿化方案,形成绿化防护林带等防风、抑尘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严控餐饮油烟和燃煤锅炉污染

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要按照已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严格执行,对在禁止区域以外的要在2017年11月底前取缔完毕。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2017年11月底前要完成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和取缔工作。加大对餐饮油烟服务单位的督查检查,凡未按要求加装餐饮油烟治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一律依法处罚并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11月20日前,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全面“清零”。加大对已淘汰锅炉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反弹,尤其加大对城区已淘汰生活服务业燃煤小锅炉的检查,对发现有继续使用煤、未成型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一律组织拆除并按上限予以重罚。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七)严控工业企业及物料堆场污染

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对全市所有的国、省、市控企业治污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停工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前不得再次生产,并依法予以上限处罚。

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治进度,11月底必须全面完成,不完成的一律停产治理。

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

工业企业煤炭、矿石、水泥、白灰等料堆以及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场,设置围墙、顶盖,并对原料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放场所要采取适宜的洒水、硬化、冲洗等抑尘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八)严控机动车污染

继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后督查。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充分发挥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作用,对各环检机构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大路面执勤查扣力度,对违规上路的黄标车,及时查扣并送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予以强制报废。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确保2017年11月底前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九)严控各类焚烧污染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加大秸秆清理力度,做到“四离一集中”,全面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严厉打击焚烧垃圾、树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的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十)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等的力量,层层签订禁燃禁放承诺,在辖区内宾馆、酒店、饭店、小区、学校、各类公共场所等地设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宣传台、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音像等,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严控销售布点。严把审批关,在划定的禁燃区和重点区域内不再布设新的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严打随意销售。严厉打击沿街兜售、出店经营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严格依法处罚。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加大曝光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十一)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措施:

在我市城区划定方圆1.5公里的重点区域4个、方圆2公里的重点区域1个(覆盖区域示意图见附件1-1至1-6),即日起对重点区域实行以下特别管控措施:

禁止散煤燃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水泥、石灰、砂石、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

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阜城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筑工程土石方作业。未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包括市政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拆迁工地、砂石码头、物料堆场、工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加油站等一律高限处罚,并停产整改。

不得有裸露地面。

除南京路、古泉路、阜涡路外,严禁中重型车辆、农用车辆驶入。

在不结冰的情况下,重点区域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街巷、居民小区、休闲广场、企事业单位院区地面、花草树木进行冲洗,彻底清理积尘浮灰并保持湿润,不起尘、不见尘。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并正常高效运行。

重污染预案启动时,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经营活动。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