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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印发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将采取部分强制措施

时间:2018-01-16 14:14

来源:重庆市政府

市教委:负责开展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根据预警等级及区域空气重污染状况指导学校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实施停课。

市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

市交委:负责督促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协调公交运力,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

市农委:负责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公安局:负责设置高排放机动车限行交通标志,实施高排放机动车应急限行措施,加大路检抽检频次,查处禁、限行路段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和排放黑烟车辆;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预警期间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的执法工作;强化交通指挥,保障道路畅通;指导有关区县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和土地整治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监督其落实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清洗、土堆料堆覆盖或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履行市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职责;协助市经济信息委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高效稳定运行的执法检查;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及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

市城管委:负责会同市交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道路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无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督促市政园林施工单位停工、渣土消纳场业主单位落实控尘措施或暂停作业;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火锅违规经营以及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园林废物等行为;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力度,增加作业时间和提高作业频次。

市文化委: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有关信息的传播。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开展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工作,加强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医疗保障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重钢集团、市能投集团、市化医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开展限产减排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汽油、柴油油品质量的监管。

市质监局:负责开展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生产领域涉及排放的特种设备、成品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负责生产领域罚没品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发布权威信息,负责媒体记者接待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负责牵头督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等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环境气象监测、气象预报及信息发布;向市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数据;分析重污染天气的气象背景,会商提出预警建议;配合市环保局建立空气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牵头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重庆交通开投集团:负责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推进清洁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优化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国网市电力公司:协助市经济信息委开展电力生产企业限产与停产阶段的电力调度工作,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正常电力供应。

有关区县政府: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项工作。

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
应急响应组织架构图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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