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VOCs排放特征
医药制造行业的VOCs来源及特征主要表现在:
(1)工艺废气。制药企业在投料、反应以及回收、离心过滤和烘干等各个生产工序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点多,且多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
(2)储运废气。医药制造企业的原料通常需要槽车向储罐中输入有机溶剂,有机蒸汽通过储罐顶部的排气管或呼吸阀逸散至外界环境。废气浓度高,但气量较少。
(3)固液堆场废气。制药企业一般建设有污泥脱水间、菌渣储库等,这些场所易产生较高浓度的VOCs废气。该类废气嗅阈值低,影响范围广。不同制药类型使用的常见有机溶剂见表3。
5控制技术要求
5.1工业涂装
5.1.1源头控制
(1)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的环保原料,包括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涂料等。涂料中VOCs含量需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热喷涂、自动辊涂等涂装工艺,杜绝露天喷涂,限制使用空气喷涂;优化设计喷漆房,合理布置进出气流,降低废气收集和处理负荷。
5.1.2过程控制
(1)加强涂料和溶剂的管理。含溶剂物料宜通过管道输送或桶泵输送,转移溶剂物料的容器除操作时段外必须密封或加盖。调漆间和暂存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密闭场所,按负压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净化系统。
(2)废涂料桶、废有机溶剂、涂料渣以及其它接触过含有机物的废材料,弃用后须收纳到密闭的容器中,最终按危险废弃物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5.1.3废气收集
(1)喷涂废气和烘干废气原则上需分类收集。
(2)采用吸风罩收集,排风罩设计应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
(3)采用整体密闭的生产线,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小时。所有产生VOCs的密闭空间应保持微负压。
(4)喷漆室设计时,除满足安全通风外,任何湿式或干式喷漆室的控制风速须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中表1的要求,即本表4。
(5)收集系统能与生产设备同步启动,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
5.1.4末端治理
(1)喷涂废气应设置有效的漆雾预处理装置,可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静电漆雾捕集等除漆雾装置。湿式水帘须满足《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J/T388-2007)要求。
(2)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喷涂废气处理技术须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2006)要求。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法、光催化氧化法等技术联合吸附或吸收等废气处理组合工艺;烘干类废气宜采用催化燃烧法单独处理,在保证安全、有设备条件的基础上,可考虑作为烘干供热设备油/气焚烧的空气补风,直接燃烧处理。
(3)当采用水性涂料且企业有自备废水站时,可采用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但需定期更换吸收液。
(4)妥善、及时处置次生污染物。水帘机的除漆雾废水应定期更换,废水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处理至达标排放,漆渣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5.2包装印刷
5.2.1源头控制
(1)推广使用清洁环保原辅材料。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的油墨;鼓励使用植物基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承印物清洗、设备洗车时采用低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洗剂(环保洗车水)替代汽油等溶剂,平板印刷企业采用无/低酒精化学溶剂作为润版液(酒精含量不多于5%)。
(2)推广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鼓励使用环保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如复合工序推广采用水性胶粘剂及无溶剂复合工艺,软包装复合工艺推广无溶剂的预涂膜覆膜技术或氮气保护全紫外光干燥技术等。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