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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二连浩特发布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计划及2018年实施计划

时间:2018-04-27 10:46

来源:二连浩特环保局

日前,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印发《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计划》。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的通知》(内气水治办〔2018〕9号)和《锡林郭勒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锡气治办〔2018〕1号)精神,为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浓度值进一步下降。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环境准入。全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退出不合规、不达标

产能,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得提供土地、水、电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发改局牵头,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工商局,二连供电局配合)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积极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在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结合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等条件,积极推进城市主城区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转移和改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取产能化解、兼并重组、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等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规范城市、各类园区产业的布局。(发改局牵头,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边合区,二连供电局配合)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快推进气源工程和管网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锅炉。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鼓励发展农村牧区成型燃料及炉具等生物质能源使用,扩大农村牧区冬季清洁取暖比例,减少煤炭使用量。(发改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格苏木政府配合)

4.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国土、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我市“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和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工商局配合)

(二)加大燃煤污染综合治理

5.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继续加大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淘汰、取缔工作。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开展在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牵头,住建局配合)

6.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太阳能,大力推广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和“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全面加强城市及周边居民原煤散烧控制,有效减少原煤散烧量。进一步强化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销和使用环节管理,加大流通环节煤质抽检覆盖率,杜绝高硫、高灰分的劣质煤炭流入城区。(环保局牵头,经信局、住建局配合)

(三)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7.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完善企业煤场、料场、固废等各类堆场的扬尘治理措施,堆场必须达到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要建立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管理台账,加强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更新。城市及周边地区、工业园区粉末状物料堆场必须实现封闭存储。强化矿山开采污染治理,加强矿山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加大矿山复垦力度,提高矿山复垦率,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住建局牵头,国土局、环保局、边合区配合)

8.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摸底调查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力度,石化行业要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快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环保局牵头,经信局、食药监局配合)

(四)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9.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各类施工工地全面设置全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道路要进行地面硬化,裸露土方和粉状物料必须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要及时清运。施工工地要全部到达绿色施工的要求。(住建局牵头,环保局、执法局配合)

10.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截至目前,我市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达60%。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工程,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实施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执法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配合)

11.全面落实禁烧要求。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由公安部门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控制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环保局牵头,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格苏木政府配合)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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