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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关于全力组织实施六大环保提升工程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8-05-22 13:56

来源:山东日照市环保局

(五)实施临港产业环保提升工程,打造绿色临港产业

深入实施石化、浆纸、火电、粮油加工、水泥、玻璃等临港产业污染治理,以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标准限值为抓手,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一证式”管理,实行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按日计罚等措施。(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2.推进石化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强工艺污染治理。对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工序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涉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生产工序应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处理。2018年9月底前,石化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部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不落实防治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查处。(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岚山区政府、莒县县政府)

(2)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物料存储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含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或设置集气系统。全面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设备及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对未采取措施减少物料泄露的,依法查处。(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岚山区政府、莒县县政府)

(3)加强监测监控。按照环保要求,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所有高架源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具备条件的工艺废气排放源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岚山区政府、莒县县政府)

3.推进浆纸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实施低氮燃烧、加强烟气治理等手段降低碱回收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65蒸吨/小时以上碱回收炉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中现有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排放控制要求。研究推进碱回收炉和石灰窑氮氧化物治理,亚太森博2018年底前完成1条石灰窑氮氧化物深度治理。(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莒县县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4.推进火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加强燃煤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外排烟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煤堆、煤渣、煤灰全部实施封闭式存放,全面控制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燃气电厂和燃生物质电厂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氮氧化物治理,2018年9月底前外排氮氧化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推进华能日照电厂与日照港煤炭运输皮带管廊建设。(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5.推进粮油加工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加大油脂企业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及榨油车间异味收集,提升处理效果,严控油脂异味。强化污水车间异味控制,各类污水调节池、曝气池等全部加盖收集并配套处理设施。(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6.推进建材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对粉状、粒状物料及易起尘燃料全部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抑尘措施。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严禁烟尘外溢;汽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实施硬化,

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2)实施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治理提升改造。2018年9月底前水泥行业外排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7.推进玻璃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1)燃煤窑炉要加强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燃气窑炉要通过低氮燃烧改造或安装脱硝设施等措施,实现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查处。(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加快推进燃煤炉窑实施煤改气、煤改电。2018年底前,山东鼎新玻璃完成2台燃煤窑炉的煤改电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2台燃煤窑炉的煤改电工作。山东金海玻璃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燃煤窑炉的煤改电或改气工作。(监督责任:市经信委;属地责任: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六)实施工业园区环保提升工程,打造绿色工业园区

1.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对不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招引、不予落地。建立“三挂钩”机制(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推动企业污染治理,实现园区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在做好相关企业依法强制清洁生产的基础上,鼓励其他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评估和改造。(监督责任: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2.加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018年8月底前,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日照海右经济开发区至少建成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中岚山经济开发区、日照海右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要具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监督责任:市环保局;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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