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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大气污染防治2018 年度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06-06 12:46

来源:株洲市环保局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袁推进车油路综合防控

12.强化机动车监管。淘汰高排放车辆和老旧车,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对环保检验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在交通主干道安装3套固定遥感监测设施,对机动车进行监督监测。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实现在用车检验机构与环保部门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未达到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的,不得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严格查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推广实施检测/维护(I/M)制度,实现不达标车辆维修的规范管理(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和船舶排放调查,建立管理台帐。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和船舶的污染控制,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鼓励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治理,推进安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分别牵头)。

14.提高燃油品质,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全市范围内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用燃料油逐步并轨。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调,大力开展联合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在市区全面完成油气回收的基础上,县域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强运行监管(市商务局牵头)。

15.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实行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积极推进错峰上下班,降低城市交通拥堵率。鼓励绿色出行,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加强城区重型货车交通管控,减少重型载货车辆穿行主城区(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参与)。

(五)深化面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6.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城市区域内的施工工地按照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垃圾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2018年,规模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实时监测设施,并建立扬尘控制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

鼓励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城市建成区内装配式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严格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

17.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各地要明确乡镇党委“一把手”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秋收阶段和特护期内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市农委牵头)。

18.积极推进生活面源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完成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并实行第三方运营。加强露天烧烤的规范和整治,推广使用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炉灶,禁止露天烧烤直排,创建绿色无烟餐饮一条街。积极推广家用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牵头)。

19.加强烟花鞭炮燃放管控。按《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烟花鞭炮燃放的通告》(株政告〔2018〕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烟花鞭炮燃放的巡查和管控,减少大气污染(市公安局牵头)。

(六)提前谋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20.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部门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协同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责任主体,形成“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21.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环保、气象部门联合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科学分析判断每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完善预警分级、解除及打断判定等标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会商与应对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袁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22.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工业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工业污染源VOCs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快网格化监测小微站建设,提升域大气污染成因与来源解析能力。全面加强市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和队伍建设,加快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国家、省、市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联网。

23.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实施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加强各重点排污源的有效监管,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加大监督性检测力度,综合运用城市管理系统、人工现场巡检、视频监控等方法手段,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数字化的动态管理,推进废气在线检测装置的安装和数据联网,开展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移动源环保监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和调研,努力提高移动源环保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每半年政府常务会议要研究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特护期,每个月会商一次工作,遇重污染天气突发期、应急期,根据特护期工作方案即时开展会商与应对。

(二)落实责任分工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年度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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