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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7-09 14:00

来源:江苏省政府

(二)大气环境保护

以实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5.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省批化工园区(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为重点行业,进行VOCs整治,建立健全化工园区(集中区)及重点行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档案及监管制度,基本建成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大幅提升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大力推行低挥发性物料使用,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和排放。到2020年,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22%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等)

6.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严查机动车检验机构作假、排放不合格、油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高污染车辆。落实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建立工程机械环境准入制度,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燃油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推进实施汽车检测与维修(I/M)制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客运中的应用,2018-2020年,累计更新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558辆,到2020年,我市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92%。(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建工局、经信委等)

7.开展船舶污染控制。执行《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船舶使用清洁燃料,在全市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2018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5000mg/kg的燃油,具备岸电供电条件的,安装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2019年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5000mg/kg的燃油。加大集装箱码头轮胎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泰州海事局、市质监局等)

8.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完成原油成品油码头及配套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工作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进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重点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汽车维修行业使用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开展建筑涂料替代,到2020年,全市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住建局)

9.深化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四不开工”的要求,施工工地现场要落实封闭围挡、物料遮盖、车辆冲洗、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的管理要求,严防渣土抛散滴漏。对工地扬尘防治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强化对高速公路工程、城区主要干道沿线工程、群众反映较多工程、有不良记录工程等项目的监管,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记录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同时,将降尘纳入各地大气考核内容。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建立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机制,到2020年,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和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工局、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

(三)水环境保护

以长江水环境保护、清水通道水环境整治为重点,构建健康水循环系统,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地表水水环境持续稳定改善,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10.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规范立标定界,制作边界矢量信息,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长江干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兴化市通榆河合陈水源地、下官河缸顾水源地、卤汀河周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高港区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等)

11.开展重点流域治理。推进实施长江、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加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及通榆河清水廊道建设。开展重污染入江支流整治工作,严格控制有机毒物、重金属等排入水环境。到2020年,长江干流、引江河水质保持在II类水标准,南官河、十圩港、如泰运河、古马干河、靖泰界河、夏仕港等入江河流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和卤汀河水质达到Ⅲ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14%以上,总氮、总磷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12.加强城乡河道及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2018年全市实施黑臭水体整治17条以上,到2020年,市区及各县级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推进城乡断头河整治,建立河道轮浚机制。采取区域联合调度、引排结合、生态补水等措施,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求,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到2020年,全市城乡河道疏浚一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农委等)

13.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对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的在线监管,完善配套收集管网,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加强工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污泥得到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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