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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8-09-10 13:57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2018年启动市中心城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20年,市中心城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责任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确保实现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再新建分散锅炉。(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2019年底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20年底前,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到2020年底,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基本全部淘汰,确保实现“一区一热源”。(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6.在“煤改气”的过程中燃煤锅炉要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7.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和标准,城市建成区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四)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全市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中环路以内不再新建公路运输物流区,现有公路运输物流区逐步退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3.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萍安钢(安源生产区和湘东生产区)、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弘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安源区政府、湘东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局、市商务局)

2.按照省要求完成老旧车辆年度淘汰任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3.严格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局)

4.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做到“应拆尽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5.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9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6.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实施尾气排放监控。(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7.制定和优化重型车辆绕城线路。从2018年起,根据市中心城区路网变化情况制定和优化重型车绕城行驶路线,明确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六)按国家和省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普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对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十七)加快推进黑烟车遥感监测网络平台建设

在市中心城区黑烟车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4套黑烟电子抓拍系统,2018、2019年各安装一套,2020年安装两套。2019年启动机动车尾气遥测监控设施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建成一套并投入正常使用。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安源生产区和湘东生产区)货运车辆出入口在2018年底完成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与市级平台联网,对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货运车辆,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安源生产区和湘东生产区)应停止委托超标货运车辆为其提供货运服务。到2020年遥感监测及网络监控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八)全面提升燃油品质

1.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严控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销售;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油品、非法销售油品、非法存在的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汽油、普通柴油“两油并轨”。(责任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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