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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8-09-28 14:20

来源:太原市政府

日前,太原市政府印发《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要求,9月底前太钢完成焦化厂超低排放试点改造,阳煤化工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年内实现太钢、二电厂铁路运煤;集中整治焦化、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各类无组织排放,9月底厂区内所有煤场、料场、渣场全部实现全封闭,逾期未完的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出台VOCs排放标准或规范要求,对VOCs排放不达要求的企业责令错时生产,全面完成VOCs在线监测加装试点工作。加大检查查处力度,严控VOCs超标排放。焦化、水泥行业实施轮流限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其中8月15日—8月31日迎宪焦化、亚鑫焦化实施保温运行;9月1日—9月15日美锦煤焦化、美锦焦化实施保温运行;9月16日—9月30日隆辉焦化、三兴焦化实施保温运行;10月1日—10月15日梗阳焦化、港源焦化实施保温运行;8月15日—9月5日双良水泥停窑;9月6日—9月25日山水水泥停窑;9月26日—10月15日金圆水泥、狮头水泥停窑。化工、铸造、建材及其他行业的喷涂工序在攻坚行动期间统一限产20%。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部门: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改善省城大气环境质量,为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改善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期间,PM10浓度和NO2浓度实现同比双下降;全面完成三县一市平原地区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工程,实现全市20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清零,三县一市建成区建成“禁煤区”;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市区垃圾渣土大清运,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攻坚行动时间

2018年8月15日—10月15日。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9月底前召集全市施工工地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工地抑尘培训宣导大会,上下贯通,传导压力,提升工地抑尘意识,实现项目、工地全覆盖。10月15日前,建立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现场管理制度和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施工围挡全部加装不低于20厘米的密封型防溢座,所有工地围栏增设喷淋装置,包括普通雾化喷淋头、特殊位置高压喷淋头、工地内部匹配高压喷淋水管。4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环保部门联网。10月15日前,所有已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全部完成数据比对监测,未完成比对监测和监测不合格的依法停工整治。各类长距离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制定分段施工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以实结算,纳入工程费中解决;扬尘管理不到位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2.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8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达到90%左右,县城达到70%以上。采用“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作业模式(吸尘车进行吸附清除,高压水车对道路冲洗,湿式洗扫车二次洗扫遗漏路面,清理路面积水,最后人工清扫进行保持),定人、定时、定位置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机械化保洁作业。重点难点路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天24小时不间断洗扫作业,确保路面湿润。增加购置道路抑尘硬件设施(包括洒水车、雾炮车、湿扫车、吸尘车等),在硬件欠缺情况下做到人停车不停。攻坚行动期间,制定工作方案,每周开展全城大清洗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对市域内高速路网、国省干道进行全面整修,消除路面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对货物运输造成的抛洒物采取机械清扫、洒水抑尘等方式彻底清除。严格按照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实施作业,坚决遏制二次扬尘污染。(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太原公司、省公路局太原分局)

对县、乡、村道路和城乡接合部市域出口路段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和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硬化、改造,确保公路洁净安全畅通。建立日常清扫保洁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3.渣土运输污染防治。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全部采用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车辆更新,新增渣土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9月上旬前,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全部装配GPS定位装置,加快智慧环卫渣土管理平台提档升级。无市市容环卫局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到指定场所倾倒。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查处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强化现有渣土场环境整治和现场管理,严控渣土场污染。市县两级2018年底前完成渣土场道路硬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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