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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DB33T2167-2018)

时间:2018-11-21 10:14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5.3.1.2 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9 m。监测平台地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 mm 的花纹钢板或钢板网铺装(孔径小于10 mm×20 mm),并设有不低于1.2 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 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及通道的承重应不小于300kg/m2。防护栏杆结构要求及扶手、中间栏杆、立柱、踢脚板等材料的要求参照GB 4053。

5.3.2 监测爬梯

5.3.2.1 监测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障安全通行,应设置安全方式直达监测平台。

5.3.2.2 当监测平台距地面高度不超过2m 时,可使用固定式钢直梯到达采样平台;当监测平台距地面高度大于2 m 时,基准面与采样平台之间应建设固定式钢制斜梯、Z 字梯、旋转梯或升降梯。爬梯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大于45°,爬梯防护护栏高度不低于1.2m,爬梯梯级长度不小于900mm,宽度不小于200mm、高度不大于200mm,其他建设参数参照GB 4053 执行。

5.3.2.3 当平台高度大于40 米时,单台出力300MW 及以上发电机组应设置通往平台的电梯或升降梯,鼓励有条件的其他企业也设置通往平台的电梯或升降梯。

5.3.2.4 未建设电梯或升降梯的废气总排放口,当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超过20m 时,应设计并建设安全、方便的监测设备电动吊装装置。

5.3.3 其他要求

5.3.3.1 监测平台应设置永久性220 V 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至少配备2 个16 A 插座和2个10 A 插座,为监测设备提供足够的电力,配备夜间照明设施;设置接地装置和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雨天气发生雷击。

5.3.3.2 附近有造成人体机械伤害、灼烫、腐蚀、触电等危险源的监测平台,应在监测平台相应位置设置防护装置。监测平台上方有坠落物体隐患时,应在监测平台上方3m 高处设置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T 8196 要求。

5.4 采样点位置和数目

5.4.1 圆形烟道

5.4.1.1 将烟道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各测点选在各环等面积中心线与呈垂直相交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其中一条直径线应在预期浓度变化最大的平面内,如当测点在弯头后,该直径线应位于弯头所在的平面A-A 内(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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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 对符合5.1 要求的烟道,可以只选预期浓度变化最大的一条直径线上的测点。

5.4.1.3 不同直径的圆形烟道的等面积环数、测量直径数及测点数见表1,原则上测点不超过20 个。

5.4.1.4 测点距烟道内壁的距离见图2,按表2 确定。当测点距烟道内壁的距离小于25mm 时,取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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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矩形或方形烟道

将烟道截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小块,各块中心即为测点。小块的数量按表3 的规定选取,原则上测点不超过20 个;烟道截面积小于0.1 m2,流速分布比较均匀、对称并符合5.1 的要求,可取断面中心作为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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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排气参数的测定

6.1 排气温度的测定

6.1.1 测量位置及测点

测量位置及测点按5.1、5.2 确定,一般情况下可在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测定。

6.1.2 测量仪器

热电偶或电阻温度计:其示值误差应不大于±3℃。

6.1.3 测量步骤

将温度测量元件插入烟道中测点处,封闭测孔,待温度稳定后读数。

6.2 排气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6.2.1 测量位置及测点

按5.1、5.2 确定,一般情况下可在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测定。

6.2.2 冷凝法

按GB/T 16157-1996 的5.2.2 中的要求选用设备和测量。

6.2.3 重量法

按GB/T 16157-1996 的5.2.4 中的要求选用设备和测量。

6.2.4 仪器法

仪器法测定装置通常由采样单元、湿度分析单元和数据处理与记录等单元构成,应具备湿度校准功能。仪器法测定废气中水分的步骤可参照HJ 76 中附录D。

6.2.5 电阻电容法

6.2.5.1 测量范围

参照GB/T 11605-2005 的第6 章电阻电容法,用湿度计测量空气或其他气体的湿度,在-10℃~80℃条件下,电阻式湿度计的测量范围为10% RH~90%RH;电容式湿度计的测量范围为0%RH -100% RH。

6.2.5.2 方法原理

利用湿敏元件的电阻值、电容值随环境湿度的变化而按一定规律变化的特性进行湿度测量。

6.2.5.3 仪器

常用的仪器为采用电阻式或电容式湿敏元件的各种湿度计。在25℃条件下,其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5%RH。

6.2.5.4 测量步骤

测量步骤如下:

a) 将传感器直接置入气体中适当的部位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湿度值;

b) 仪器操作程序按使用说明书进行;

c) 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读数。

6.2.5.5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

a) 湿敏元件的感湿部分不能以手触摸,并避免受污染、腐蚀或凝露;

b) 在尘土较多的场所使用时,一定要安装外罩或过滤器等装置;

c) 仪器应按有关规定适时校准。当仪器无温度补偿时,校准温度应尽量接近使用温度;

d) 不应在湿度接近100% RH 的气体中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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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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