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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2-06 10:19

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

日前,山东枣庄印发《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方案要求,试点开展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燃煤机组湿烟气脱白治理。全文如下:

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资源型城市转型为契机,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坚持环境质量与排放总量双控,坚持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双控,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双控,坚持固定源与移动源双控,以强有力约束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规制、市场、科技、文化力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

经过 3 年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减少,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7%以上,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 57μg/m3、91μg/m3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下降(详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增“两高”行业项目投产前,被整合替代的“旧、小、低”等老项目必须停产;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按照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模式,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砖瓦、粉磨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严控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新建工业园区。已明确的退城、入园、搬迁、改造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予以停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 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2243 万吨以内。制定实施全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全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以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火电机组,优先淘汰 30 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 20 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 25 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和 2018 年底前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牵头)

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牵头)

推进全市散煤治理,优先以镇(街道)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区域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煤炭局牵头)

按照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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