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09: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3)控制畜禽污染。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NH3挥发排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加强其他废气污染控制。
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树枝等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或烧烤。规范废品回收站(店)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商务委)
推动逐步扩大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6.深入推进平原绿化行动。
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交通运输局)
全面推进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加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力度,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主要水系两侧、城镇周边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扩大森林面积,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功能,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22%,森林保有量达到165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园文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六)强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层面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基准,进一步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政策、标准。积极推进《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等相关政策。加快制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2018年制订完成燃煤电厂、工业涂装工序、化学纤维工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餐饮综合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后评估,充分发挥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引领倒逼作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参与)
2.加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进一步合理优化大气监测体系,推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向街道(乡镇)覆盖,加快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场馆周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优化O3监测布点,加强农村地区O3监测,全面提高O3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水平,所有空气站点每半年应至少开展一次O3量值传递。在秸秆焚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化监管和扬尘监管等领域探索开展卫星遥感监测方法的应用,提升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和效能。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噁英、恶臭等的监测检测和预警能力,完善和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应用,探索建立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2018年,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落实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光化学污染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强酸雨监测,2018年年底前,建成全市酸雨自动监测体系。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与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根据国家要求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3.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
研究成立杭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加强各区、县(市)、管委会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基层环境监察部门配备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模式。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
2018年完成大气污染地图制作。加大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研究,加强在线遥感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污染物信息化监管水平。常态化开展以PM2.5为重点的源排放清单、主要污染物〔O3、NOx、VOCs、NH3等〕来源解析、污染成因、传输通量研究。动态实施污染源解析及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开展VOCs监测技术及实用技术研究,研发VOCs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装备,通过技术示范,带动VOCs控制技术在相关行业的应用和推广。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进O3和PM2.5控制等一批前瞻性和应用性重点项目的研究。建立杭州市和重点园区大气污染治理首席专家制,指导大气污染治理(消除恶臭)工作,评估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委牵头,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参与)
5.加强大气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7天预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完善全市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开展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与气象特征分析,判断重污染天气成因,并评估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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