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4 09:46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对执行停产、限产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控,将停限产期间违规生产的设施实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停限产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使用者可使用网页、手机APP、微信等形式应用平台功能,可自行定义短信、微信、APP等告警接收方式。
5 PEMS技术要求
5.1现场端采集设备要求
5.1.1采集设备应采用一体化、小型化设计,除总表、母线槽分路、铜牌出线分路、或30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出线分路外,其它分路数据需采用1:1直传方式仪表(一次侧数据直采直传)。铜牌出线分路或30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出线分路可采用互感式仪表。设备应在醒目处标识产品铭牌,铭牌标识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5.1.2设备电路板及接线端子应满足“三防”要求。数据采集传输仪外壳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等控制灵活可靠。
5.1.3因现场环境复杂恶劣,为确保现场工况安全及设备通讯稳定可靠,设备须采用无线自组网通信技术,现场传输距离不小于300m;须支持编码纠错及自动跳频技术,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5,保证通信稳定。现场不得敷设通信线缆。采集设备外部不得有数据传输线缆,以防受腐损坏及引发事故风险。
5.1.4现场端采集设备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取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数据精度(有功不低于1.0级)的检测报告。须具备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不得采用仿制或侵权等有损安全的设备,并定期抽样检定。
5.1.5 外部电源停止供电后,后备电源可以持续供电,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6 小时;外部电源正常供电时,可以对后备电源充电。
5.2 采集点安装要求
5.2.1勘察要求
在安装之前,现场施工单位需要到排污单位现场,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完成填写勘察点位表《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现场勘察表》(格式见附I)。
现场勘察点位须与生态环境部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副本所公示的排口及治理工艺一致,现场工艺调整或升级的需与现场情况保持一致。应包含以下点位类型:
(1)总体用电信息:总体用电信息是排污单位生产情况的体现,对停限产、错峰生产监控具有重要意义;
(2)生产设施:参与停限产的生产线、反应釜及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全面监测,为停限产、错峰生产提供量化评估及精准管控。
(3)产污设施:产生污染的设施监测须全覆盖;
(4)治污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监测须全覆盖。
以上监测内容为系统应用提供重要数据来源,是平台发挥价值的前提条件,排污单位和建设方必须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对于监测不全的建设单位和排污单位,将严格考核处理。
5.2.2安装调试要求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已备案的《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现场勘察表》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避免对排污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资质(电工证等),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保障安装工艺,对排污单位原有的用电线路不造成影响。
(1)现场端设备供电开关通常集成在一个专用机柜(如防爆柜)中,采集设备应准确安装在对应开关位置,无强电源引出,满足防爆柜密闭要求。无法安装在用户既有柜体内的,现场可增加不低于用户现场防护等级的防爆箱体,引出部分应通过PG防水接头由金属软管保护。
(2)现场端采集设备安装在室内的,工频运行直接安装开关出线位置,变频运行的需安装在变频器进线侧。
(3)现场应能为数据采集传输仪不间断提供可靠的电力负荷,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安装位置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同时应具备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4)现场安装设备适应环境的能力应符合GB/T 17214.1的要求,抗振动性能应符合GB/T6587.4的要求,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GB/T 17626.2、GB/T 17626.3、GB/T 17626.4、GB/T 17626.5的有关要求。
(5)现场实施单位应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服从排污单位内部安全规定,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法规、标准、规程和文件精神的要求,从技术上、组织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督,解决和清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现场施工中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工人在管理和施工中安全责任。
(8)现场施工单位应配足配齐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具备业知识、身体健康。
(9)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和公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现场必须竖立、标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
(10)现场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需方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施工要求开展工作,制定应急方案,现场一旦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置。
5.3 功能要求
5.3.1 现场端监控系统
现场端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基础数据来源、向中心端平台传输分析处理后的数据、支持多种方式查询现场数据,安装预测污染物排放的模型软件后分析处理输入模型数据和模型输出数据。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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