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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4-22 11:21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浙江温州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

我市是国家、省确定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之一。为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保持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完成省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1.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或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环境准入。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新、改、扩建化工、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合成革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3.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重点加大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气流纺等行业“散乱污”整治,建立实施乡镇(街道)排查巡查、县级政府牵头整治、市级部门指导督促的综合整治机制。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4.实施园区改造提升。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建成投用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5.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二)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

1.积极发展清洁能源。2020年前,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5.7亿立方米。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42.8%以下,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

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按要求淘汰其他燃煤热电机组。严控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达到38%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地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各地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加大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双控,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

1.优化调整运力结构。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2020年全国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的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乐清湾港区物流园区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等参与)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各地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市建成充电(加气)站76座,充电桩较2015年增加1.5万个。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淘汰。依法对经多次维修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温州海事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温州机场集团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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