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2 11:38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各县区建成区及各工业园区内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5月中旬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特别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生物质锅炉鼓励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进柴油货车遥感监测设备系统建设。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里的新能源或使用清洁能源的汽车类型。建立完善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车载诊断系统)、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立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 制度)。2019年6月底前,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排放检验、执法处罚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鼓励督促指导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到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再到排放检验机构(I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I站和 M站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有关部门,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启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加强对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管。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 号)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措施,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北部湾沿海控制区内(北海市范围)的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北海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洋局、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生态环境局,北海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3.加强油品监督管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建设完成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档案,打通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做到炼厂、油库、加油站、重点用油企业、柴油货车全覆盖,实现对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溯源管理。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假冒劣质油品,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北海海事局,市应急管理局,中石化北海分公司、中石油北海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4.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9年底前,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造油船全部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施工监管,完成扬尘整治。各类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预计闲置3个月以上或预计 2019年11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工现场不得实施露天喷漆钢管、焚烧建筑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的行为。推动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住建部门联网。将施工工地(含水利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落实城市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严肃查处将建筑渣土、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违法行为;划定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依法处罚未做到密闭运输的渣土车辆;加强渣土消纳场,砂石、土方等建材原料临时堆场、销售点、洗选加工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取缔以上各类的非法场点。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2019年8月底前,市区道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合浦县城区道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55%以上。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以及建成区内重型车辆的停车场或物流转运点。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建立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清单,推行油烟达标市场准入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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