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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印发《强化监督方案》 统筹全国环保系统 39个城市安排300个工作组

时间:2019-05-08 09:55

来源:生态环境部

切实增强帮扶意识和本领,帮助地方和企业共同做好工作。一是加强宏观指导。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小组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完善“一市一策”治理方案,定期对攻坚任务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困难的,及时预警并向部党组报告。二是提出建议措施。深入一线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区域性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优化地方污染治理方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三是帮助解决问题。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对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开展现场帮扶,切实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污染防治及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培养锻炼队伍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既是抓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的关键举措,也是培养队伍、锻炼队伍的练兵场和试金石。来自不同单位和部门、从事不同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强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执法经验和业务能力。通过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中“干中学、干中练”,丰富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人员基层和实践经验,促进工作方式和思想作风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国一盘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扎实做好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

(二)压实责任

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是生态环境部党组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保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制度安排。承担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任务的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和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部党组交办的任务。对《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目标和终期考核目标完不成的,包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部党组作出说明。

(三)加强保障

各派员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支持和保障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选派能力强、敢担当的干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欠佳人员。要做好内部工作协调,确保参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妥善安排好补休、轮休。做好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经费(往返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租车费等)保障。

(四)强化培训

执法局要协调大气司、环评司等相关司局针对不同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任务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排污许可制度等不同攻坚任务编制针对性强的工作手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派出参加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人员开展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廉洁纪律培训。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可采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分级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五)实施奖惩

执法局组织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期间各部门各单位派员情况及个人表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部领导,并抄送人事司、机关党委及派员单位。根据考评结果,对组织工作出色的派员单位及工作绩效突出、作风硬朗、带头表率作用明显的个人给予表扬,印发—13—表扬函;对组织工作不力的派员单位及工作绩效较差、工作态度恶劣、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个人通报批评。获得表扬函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事业编制和聘用人员上调绩效等级,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获得表扬函的派员单位,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给予加分,优先考虑“先进集体”评定。被通报批评的人员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被通报批评的派员单位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六)作风建设

按照有关要求,所有城市工作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以党建严纪律、强作风、促业务。临时党支部由牵头负责帮扶该城市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归口管理,并指定临时党支部书记人选。临时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落实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各项任务。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以及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要求,做好派出人员廉政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断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队伍遵规守纪、风清气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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