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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9-05-14 11:28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

日前,陕西咸阳印发《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按期达到新修订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火电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4月底前,建立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完成省上下达的重点行业涉气固定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全文如下:

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咸阳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为重点,通过调结构、强措施、严管理,全力冲刺省政府下达的优良天数不少于264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7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综合治理

1.强化源头管控。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配合完成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三线一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包含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以下任务中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的,不再列出;如仅涉及部分县市区(管委会)的,明确具体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名称)

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禁止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不再新增燃煤炉窑;对砖瓦行业建设规模和数量进行合理控制。关中核心防治区域(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10月底完成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光伏玻璃厂等城市建成区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逾期未退城予以停产。关停或淘汰彬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小燃煤机组。对煤炭、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和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防水材料、陶瓷、玻璃、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进行排查,结合实际,制定出严于国家及省上标准的产能压减和淘汰方案,并严格实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参与)

3.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在夏防(6月1日至8月31日)和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如出现空气质量恶化或与考核目标差距较大时,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已纳入错峰生产方案而未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的企业,在冬防和夏防期间一律实施停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4月底前拿出详细名单并在咸阳日报向社会公示。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4.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落实冬季清洁取暖购买设备补贴和使用补贴政策。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任务。完善并落实《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清洁化改造激励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加快我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各县市年内至少建成一处满足规范要求的调峰设施。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幅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电价。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落实国家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5.加强联防联控。预测到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结合省上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一市一策”团队等与西安、西咸新区强化联动,完善并严格执行会商流程。市气象局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6.控制农业源排放。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扩大利用有机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大力推进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有效减少秸秆储存量,削减因自然分解造成的氨等污染排放,改变农村生物质取暖、做饭、煨炕等现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机管理中心参与)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生物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深化工业治理

7.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包括上年剩余的790家)。以四级网格为依托,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以“污”为主实施综合整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杜绝“散乱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低水平异地迁移、死灰复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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