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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1 11:18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

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船)用燃料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配合)

2020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企业要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油脑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造油船逐步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2020年1月1日起建造的150总吨以上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盐城海事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鼓励各地2019年底前具备新车环保装置检验能力或实施第三方检测。研究推广OBD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方面的应用。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有条件的地区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2020年,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均比2017年下降1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配合)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各地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已完成划定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增加禁用机械种类,扩大禁用区域范围,提高管控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配合)

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改造和农业机械改造,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盐城海事局等配合)

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沿海重点港口执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盐城海事局配合)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市港口、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翻一番。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广船舶使用LNG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新、改、扩建机场航站楼地面辅助电源配备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盐城海事局、盐城供电公司等配合)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一)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林农复合经营和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强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和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在严格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大力提高林木覆盖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二)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各地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2020年起,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配合)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运输道路实施硬化。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区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需密闭,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处依法取消其承运资质。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推进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港口装卸扬尘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底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均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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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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