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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8 10:18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电网企业与地方政府加强衔接,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电供暖设施用电需求;各地政府要支持“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市能源局、发改委、国电甘肃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各县(市、区)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2019年8底前,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肃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基本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开展煤质管控专项督查及储(售)煤场专项清理整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辖区内储(售)煤场地布局规划,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建立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全过程监控体系,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彻底解决煤炭经营和储存场地多、秩序乱、存量大、环境差的实际问题。将煤炭汽柴油检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煤质及汽柴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除外)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锅炉应予以淘汰关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偏远乡镇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局配合)

积极推进工业聚集区集中供热工程,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对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可按照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节能环保型燃煤锅炉。(市发改委、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按照原环保部2017年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全市7县(市、区)禁燃区内要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严禁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加强煤炭总量控制与清洁利用

根据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年度煤炭消费指标,加强煤炭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电力用煤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鼓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确保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市能源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三)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

大力发展多式联用,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城市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流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主要以铁路运输为主。积极推进瓜州县柳沟综合物流园区、玉门市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玉门市绿欣智慧物流产业园、敦煌国际航空港、敦煌现代物流园、肃北马鬃山镇综合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

通过新建道路、规划可行驶路线等方式,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依法明确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2019年底前,在全市城市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市内主要大型企业货运车辆出入口开展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试点工作。(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2019年底前,全市全面完成省上下达国Ⅰ、国Ⅱ标准汽油车和国Ⅲ标准柴油车及老旧车辆年度淘汰任务,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局、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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